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家底清,基础信息准确,特制定了下半年计划生育个人工作总结
下半年计划生育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因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统计数据没有分开,仍在一起统计,现将基本情况汇报
1、全镇人口60188人,已婚育龄妇女11857人,出生人口为439人,政策符合率为88.61%,(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6%以上),死亡58人,自然增长率6.33‰。
2、出生人口比控制在115.20:100(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不得高于125:100),二多孩性别比174.19:100。
3、统计准确率达99%,(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统计准确率98%以上)。
4、完成避孕节育手术433例,其中结扎46例(二女户结扎3例),上环358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06%(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以上)。
5、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13个行政村全部达标,圆满完成。
6、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年审达100%,今年新增奖扶人员19例,其中14例扩面,5例奖扶,退出2例。目前共有特扶7例,奖扶扩面人员46例,奖扶人员103例,共计156例。
7、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
去除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我镇12个行政村,总人口46652,育龄妇女12749。总出生人口为331人,计划外上报41人,政策符合率为87.61%,二孩计划外出生20人,二多孩政策符合率84.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94,一孩性别比89.52,二多孩性别比169.39;综合节育率92.13%。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建立和完善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需要调整和加强了计生办分管领导、主任和副主任人选,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3)镇、村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各负其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面向基层,打好坚实基础
(1)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年前(2月5日,农历腊月25)我们在土楼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年画、挂历、春联、避孕药具等宣传物品万余份,为群众送上一台“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大戏。年后,积极开展培训,于2月21日,组织人员、地点,请来专家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随后又根据培训结果对村专干进行一对一考核,极大的提高了计生干部熟练应用各种平台工作的能力。我们在5.29协会活动日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免费避孕药具XX 余份,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和保健常识。深入推行“诚信计生”,积极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树立新型生育的观念的良好风气,为提高合法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网格化管理,谁负责的地方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哪一块出现问题追究哪一块的责任,哪个单位或个人因为计划生育出现问题,取消哪个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针对村级计生工作存在的惰性,严格要求镇包村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帮扶,对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及不适应计生工作的人员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解聘,目前已有两位计生专干被停发当月工资,一位计生专干被解聘。
3、深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完善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做到了整洁卫生、温馨迎人。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好务的思想。
(3)紧紧围绕计划生育 “三项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质服务、村务公开和有奖举报、依法行政等内容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对群众满意度高的,该村计生专干将相应提高绩效工资额度;反之,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且有群众投诉经查实专干负有责任的,减少直至取消当年相应补助资金。
(4)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和十禁止”;设立“阳光计生、文明执法”便民维权公示栏;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无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突出重点、寻求突破
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法,强化计生行政执法,公开计生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遏制政策外生育反弹势头;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全面落实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深化优质服务;紧紧围绕今年新增服务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我镇积极组织,强化宣传,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下半年计划生育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一、调整计生管理机构 配备兼职计生管理员
1、根据《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简称《规范》)规定,我院于今年成立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原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撤消,其职责由领导小组履行),领导小组下设立计生办,挂靠在工会,指定专人负责计生工作。
2、《规范》要求,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团单位,专职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300:1。目前,我院职工已超3000人,只配备专职人员一人,未能达到市计生局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决定在我院科室工会层面设立计生兼职人员,在计生兼职人员下再设立科室计生联络员,并明确了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实现了层级管理模式,即:领导小组→计生办→计生兼职人员→科室计生联络员。
二、实行层级责任制
1、根据《规范》要求,我院沈慧勇院长已与医院各科(专科)主任、护士长签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制。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执行本科室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计划生育工作总负责;医院对各科室和职工个人在评先、评优、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法规、条例,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科室领导责任。
2、计生办与每位新入职的职工签订计生协议书,依法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完善计生管理规章制度,优化了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做好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和计生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中山大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为方便职工办事,提高计生办工作效率,制定了《职工计划生育办事指南》。
四、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为全院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1、日常性工作。①审批出具婚假条125件;②审批办理生育指标申请126人次;③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106人次,由我单位发证48份;④审批办理产假112人次;⑤建立新入职职工计生档案398件;⑥为离院(职)职工办理计生档案移交238人次;⑦为女职工回复计生回函1123人次;⑧出具计划生育证明1215份等。
2、宣传教育工作。①根据新形势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经院办全院发文;②《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职工计划生育办事指南》电子版挂工会主页和医院内部网,并广泛发动科室和职工上网下载学习;③做好新职工入职岗前培训工作。在新职工岗前培训时,对新职工进行计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并分发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给新职工。
3、认真落实各项计生奖惩措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独生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金发放、计划生育达标奖的申请发放等。
4、耐心解答职工对计生工作的咨询和疑问,及时处理计生相关的问题与投诉等。
五、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自身建设
计生办负责人和专职干部积极参加广州市计生局、中山大学计生办和人民街计生办举办的计生培训和年度会议,及时掌握计生政策和相关知识;对计生兼职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我院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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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为主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推动全镇计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党委、政府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考核办法》、《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镇人民政府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对节育手术实行月清月结。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了责任区和村支两委的工作责任,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年终大评估,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同时,镇里还出台了《关于计划生育重大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等,使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5月31日,在全市的“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上,洪山殿镇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镇党委、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柞子村、前塘村规定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规定对两女结扎户一次入500元养老保险,并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年补助100元学费;梓木村规定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7月底,已有37个村按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26个村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从而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90%以上是流出人口造成的。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积极向县局请示,县计生局于4月7日到新檀村就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点示范。5月13日,全镇流动人口管理现场会议在新檀村召开,之后,“八个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迅速推向全镇。现在,每个村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上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出了担保人,并按时向村上通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村上也及时为每个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流动人口以户籍地和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基础,我们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指示,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并督促责任区、村对环境较差的服务室进行了整体搬迁。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于元月24日组织摸底培训,2月24日进行二次复核,4月29日以后又进行多次核实,先后共进行了五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了22个村的37名对象享受奖励扶助金。
集中整治“两非”是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有效遏制性别比失衡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份以来,我们先后对扶冲村吴爱香等13名对象终止妊娠的情况展开调查,并于7月8日对洪山实业公司职工医院的b超医师王计华进行立案查处,在全镇形成了集中整治“两非”的良好氛围。
经过计生工作工作和全体镇村干部的努力,我镇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7月底,共出生婴儿479人,其中计内457人,计划生育率达95.4 %,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村为主比率达93.2 %,比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广大农户,几个月来,有68对育龄夫妇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对两女户主动落实了结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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