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8 来源:工作总结
寒冬之季,又逢新春佳节之际,正是酒类销售高峰期,也是酒类安全风险高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安排部署,省局决定从20xx年1月份至3月份,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分为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重点对象是生产加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酒销售者。重点产品有配制酒、散装酒、果酒、内供酒。重点场所有酒店、酒巴、餐饮集中区、酒类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经营消费场所。重点针对无证生产经营、非固态法生产白酒、非粮谷为原料生产酒类、超范围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要求各级食药部门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对违法违规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20xx年新年度省局第一项重点工作,省局相关处室将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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