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的校园红领巾广播稿

发布时间:2020-03-02 来源:广播稿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与会代表一致同意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下面有小编整理的国际禁毒日的校园红领巾广播稿,欢迎阅读!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现实中,青少年吸毒已成为一个触目惊心的严重问题。来自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数字表明,我国最近几年青少年吸毒的比例始终在吸毒人口中占80%左右。据不完全统计,16岁以下的少年吸毒人数有所增加,青少年已成为最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

  目前,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怕学生知道毒品。认为禁毒教育会引发学生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冒险尝试;二是认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门的事,与学校无关。这些认识误区的一个前提,就是目前在校学生吸毒者罕见。事实上,毒品蔓延的速度相当快,若等到毒品在校园时再来教育,则为时已晚。由此可见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是解决青少年吸毒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出路。

  我校通过“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青春期专题讲座”、“青年志愿者宣传队”、赴禁毒教育基地参观等多条渠道对家长、学生、社区居民广泛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对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有效性得到家长、社区及区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至于如何搞好学校禁毒教育,还有待于大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有一点必须肯定,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出现,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为好。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仍然是学校德育工作一个方面,今后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禁毒工作的实践探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预防毒品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把禁毒教育列为学校教育工作计划中,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与学校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培养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结合起来,要做到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二、领导到位,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1、成立毒品预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制定有关学校防毒、禁毒的制度和措施。

  三、加强教育,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

  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

  (1)多层面、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可以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开展“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主题班队会、演讲、征文等形式宣传毒品的种类、性能、危害以及远离毒品的方法和知识,使100%的中小学生都能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自觉抵制、远离毒品,从而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增强防毒的意识和决心。

  抓好“国际禁毒日”宣传。每年的“国际禁毒日”,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校班会课,及主题黑板报、电脑小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剧目,开展禁毒教育知识竞赛,禁毒教育有奖征文,参观禁毒教育图片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工作。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的法制教育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从生活知识、生活规则、生活礼节这样一些初级生活准则的教育入手,来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的基础。这也是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最重要的第一步。青少年吸毒犯罪,并非都是有意要藐视法律,而主要是缺乏生活准则的修养,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乎生活准则的判断。第二层次,是加强青少年生活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养的教育。这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关键,也是青少年自我防范的一道最直接的屏障。许多青少年在这方面的修养,大大低于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如果我们的学生不懂得和不遵守社会生活准则,没有和缺乏社会的公德修养,就会在客观行为上出现偏差。

  学校将通过思想品德课中的法制教育、法律知识竞赛、通过请区禁毒办警官到学校做报告,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让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等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自我互动教育、体验教育、亲子双向教育、集中授课等形式,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通过建立法律服务设施,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不同特点,开展有所侧重、分层次的禁毒教育活动,使中小学了解毒品的危害、预防毒品的基本知识及禁毒政策与法律法规,掌握拒绝毒品的方法与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持从小抓,重在防,确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

  在普遍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同时,把初一、初二年级学生作为毒品预防主题教育的重点。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探索适合于学生特点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以典型带动全局,并运用解剖麻雀的方法,不断探求规律特点,推动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3、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卫生老师结合“青春期专题讲座”等形式,分析吸毒对青少年的身心影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用积极健康的文化熏陶青少年,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使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精心选择、积极推荐一批适合青少年的优秀文化读物、影视作品、歌曲等,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开展“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 “讲一个好故事”、“看一部好电影”、“唱一首好歌曲”等活动,有计划、有主题地组织青少年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开展“青少年暑期禁毒自护教育”活动,向青少年普及拒毒、防毒知识,教育他们自觉远离毒品,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青少年对毒品的免疫力。培养青少年健康的业余爱好,通过广泛的禁毒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与社会压力,以营造一个有利于禁毒的社会文化氛围。尤其在每年6月26日的“国际禁毒日”,要充分运用校刊、广播网、宣传栏等来宣传禁毒法律法规知识,揭露毒品的危害,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自我保护意识。

国际禁毒日的校园红领巾广播稿

  国际禁毒日的发展历史

  199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可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首先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中国召开全国禁毒会议。

  1991年4月30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召开第34届反毒品会议。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禁毒规定》,共16条。

  1990年11月中国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

  1990年4月9日,世界部长级反毒品大会在伦敦召开。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联合国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举行禁毒特别大会。

  1989年11月13日,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除吸毒、贩毒,“除六害”运动。

  1988年11月,100多个国家代表在维也纳订立了全面反对毒品走私的国际性协议。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1987年6月联合国确定每年6月26日为国际反毒品日。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

  1973年3月,联合国麻醉品滥用管制基金成立。

  1946年2月16日麻醉药品委员会成立。

  1946年2月16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司在日内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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