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哪些行为有权中止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8-04-30 来源: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哪些行为有权中止租赁合同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相关推荐

离婚协议书 房屋租赁合同 购房合同 劳动合同 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施工合同 销售合同 借款合同 租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