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办事处代理商协议书范本

发布时间:2018-06-19 来源:协议书

厂用办事处代理商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优化网络结构,完善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振达产品在高端市场的占有率和知名度,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作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区域的办事处代理商。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在区域只能经营甲方生产的“振达牌”厂用防爆系列产品,不得经营其他防爆生产厂家的同类产品(如甲方没有生产的防爆产品,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择优选取)。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限,重新在该区域设立代理商。

  二、乙方在该区域代理期间,甲方全力配合乙方的投标(议标)工作,其中包括:提供完整的投标(议标)文书资料和信息支持,派遣区域经理(有必要时派遣技术骨干)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投标,按照中标合同保证货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等。

  三、乙方在该区域代理期间,必须保证年销售额在万元以上(以净购额为准),以后每年销售额必须比上一年同比增长20%以上

  四、供货价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该区域代理期间享受甲方提供产品价目表下浮%(不含税,不含运费)的优惠政策。

  2乙方销售产品,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税额未超出价目表的,当月统一按10%收取。乙方要求甲方多开具的超过价目表数额部分按17%收取上缴国家。

  2乙方必须以甲方公司的名义签定合同,并合同必须回甲方公司留档,然后甲方按照乙方在其经销区域中标后签订的工矿合同进行供货。

  五货款结算

  1在甲方发货之日前,乙方必须支付供货价款总额的30%(供货价款总额=优惠后价格*合同供货数量)于甲方。

  2从甲方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必须付完供货价款总额的100%于甲方。六资金周转:

  如招投标,新的项目单位或者信誉比较好的项目单位,或者当用户单位付款条件确实较为苛刻时,由其提出书面申请,销售部调查核实后经董事长批准,公司可针对该业务适当放宽资金周转期限。逾期三个月未按资金回笼周期进行还款的,从规定之日起,按照月1%进行计算资金占用费,逾期六个月的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延长欠款期限,但按规定计算资金占用费,逾期9个月的取消让利。

  七资金回笼

  1、各营销网点必须按照协议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下达的资金回笼目标,回笼资金以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网点汇入资金要优先冲减最先发生的应收款。若逾期未回款,从次月1日起,按照月1%进行计算资金占用费。银行承兑汇票三个月内到期的可作现金入帐,超过三个月到期,由乙方按市场利息承担贴息。不使用商业商业承兑汇票和支票。

  2、乙方必须把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不得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如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与甲方的业务人员之间的借款属业务人员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还款义务。

  八.结算时间

  每月5号之前,公司财务与各代理商进行对帐结算确认。每月5号之前上月货款必须到帐,否则从1号开始计算资金占用费,货款与每月资金占用费将以累计计算方式结算。

  九、甲方在未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未按供货合同按时发货的,应承担本批货款的%作为违约金。

  十、因甲方因素出现现产品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的,由甲方承担费用责任,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需要甲方处理的零配件及售后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将产品退还给公司或者要求调货时,在征得公司同意并保证产品完好的前提下,公司将给与其有偿退还,退货价格按甲方产品生产日期的实际价格进行结算。一年内退货的,按90%结算,超过一年的,按80%结算,超过两年的不准退货。退货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非标产品不予退货。

  十一、为了在激烈的项目招投标,低价竞争过程中取得优势,公司规定招投标活动中,采取灵活的价格政策,按不同报价享受不同让利:投标报价在征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的情况下,除中标服务费(若有)及产品运输费用外,公司给予代理商让利政策,按出厂价倍数由1.0-1.6倍按20%-1%按不同报价享受不同让利:

  出厂价倍数

  让利政策

  1.5-1.6(含)倍

  2%

  1.4-1.5(含)倍

  3%

  1.3-1.4(含)倍

  6%

  1.25-1.3(含)倍

  8%

  1.2-1.25(含)倍

  10%

  1.15-1.2(含)倍

  12%

  1.1-1.15(含)倍

  14%

  1.05-1.1(含)倍

  16%

  1.0-1.05(含)倍

  18%

  1.0以下

  20%

  特别说明:以上政策是价格表面价下浮%为基准,不含税、不含运费。

  u代理商与办事处享受让利政策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跨区域业务活动必须已经经得公司的批准,公司进行协调;

  2、合同金额、发货清单、发票经公司审核一致、有效;

  3、总货款(出厂价倍数价)必须到公司帐户70%以上才能享受让利政策;

  4、如果有外购件的,外购件金额不得超过总货款20%,否者,不予让利;

  u各代理商开具税票时,必须填写《开具税票申请单》,经销售部审核:签定合同、发货清单、以及开具发票金额,符合公司规定才能开具发票。

  十二、为了降低甲方的债权风险,保障甲方债权实现,使甲、乙双方合作顺畅,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向甲方提供债务担保,担保方式可以为抵押、质押和保证人三种,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另外,每次乙方必须将与其项目单位签订的工矿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给甲方提供一份备案。(担保合同见附件)

  十三、乙方必须对甲方的经销价格等一切有关甲乙双方商定的合作协议保密。如果乙方外泄,必须承担对造成甲方损失100%的10倍进行赔偿。

  十四、年度净购额达不到代理协议指标的50%,或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无条件撤销其代理资格,重新设立新的代理商。而乙方也必须在得到撤销通知一个月内清算与公司的的经济账目,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公司的正常营销工作。超过一个月未还货款的将以3%进行计算违约金,直至依法收回全部欠款。

  十五、甲方对乙方的资信、经营业绩等综合条件每年评审一次。如乙方年度综合表现被评选为优秀的,甲方将给予一定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十六、为了树立公司形象,进一步提升“振达”品牌知名度,公司对乙方所投入的路牌广告、电话簿和专业杂志刊登的广告等费用给予30-50%的支持,但不超过乙方年销售额的2%。

  十七、代理商参加展览时,公司可派专员协助参展览。展位费用给予50%的支持。如需特装展位,经报请公司同意后,展位布置按每一展位1000元支持。

  十八、乙方制作、刊登广告或者需要参展时,必须事先填写《广告征订、参展申请表》,经销售公司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享受费用支持。

  十九、其他规定:1、乙方不得私自转委托第三人履行本协议,否则,甲方将撤消乙方办事处资格,甲方也不承认第三方的资格。期间产生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当即使将跟踪运作的项目信息向甲方汇报,在必要时作为业务发生凭证,未汇报的甲方将视为乙方未参与该项目。方便公司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二十、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间年。期满欲续约,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代理资格,并由甲方审核评定同意后方可继续签定代理协议。

  二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法律顾问备案一份。

  二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反上述协议条款的任何一项,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终止该协议。

  二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补充制定。

  甲方:振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电话:

  经营地址:

  家址电话:

  家庭地址: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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