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0-01-06 来源: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几乎是很多人都经历过的,对于租房租赁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房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租房租赁合同

租房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合法性不给乙方造成纠纷,如因房屋不合法性原因造成的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租赁期限、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可再重新签合同。)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权作 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

  2、租金每 月乙方向甲方预付一次。

  第四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于使用过

  程中老化、破损的设施应及时的修复,维护,使其达到安全状态。乙方在装修时,不能对甲方房屋结构造成任何安全隐患,如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装修来修去丢)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东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内仍为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货时行违法活动。

  6、不按时向甲方交纳房租。

  第六条

  1、因国家政策或需要拆除征收、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乙方应该注意防火防盗,接受甲方的监督。如因乙方在

  租赁该房屋内发生的任何原因引起的火灾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1、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 元)无违约本合同约定退租时退还。

  2、租期内乙方必须按月向水电部门结清水电费用。

  第九条:

  本承租房屋的四五楼另行为宾馆,在不影响双方经营前提下,双方可共楼梯出入,以便消防的畅通。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房屋者: (甲方)签字:

  租房屋者: (乙方)签字:

  水表指数 度

  电表指数 度

  煤气指数 度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栋号 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将签订此合同。暂定租期为 ,租赁时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租金按每 交一次,先预付租金 元,押金 元,租金需提前 天交于甲方,乙方对该房只有暂时居住权,没有出售、转租、转借权。

  第二条: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出租的采暖费、小区管理费以及乙方负责所租房屋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以及 。

  第三条:在预交下一次租金时,乙方应主动拿出上一次交的水,电煤气费收据让甲方核对,如未交应该按实际情况补交给甲方或双方联系小区收费人员进行收取。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未损坏甲方屋内任何物品也未欠甲方水、电、煤气等费。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第四条: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房屋设备改造及建筑施工,乙方若损坏甲方屋内任何物品均照价赔偿,该房不准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如有剩余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无条件搬出该房地产,但在乙方合法居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常理由提前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不租用甲方房屋,应在合同期期满前天告知甲方,如乙方未按规定合同日提前通知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未通知甲方,乙方在合同期的最后也未交房屋钥匙,甲方有权撬开出租房屋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并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六条:租赁期满后,按双方协议可继续签约合同,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合同期内双方应格守信用,自觉履行上述协议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互验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或者房本相互进行审核、检验,并清点物品,做登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不慎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等人身伤亡事故,后果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如在租用期间甲、乙双方遇到重大意见不能协商解决应到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租赁合同范文3

  出 借 方(甲方):

  承 借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甘孜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该房屋的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新龙县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借给乙方作为廉租住房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每套50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性质

  该房屋权属为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三条 借赁期限

  (一)该房屋借赁期限为壹年,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至20xx 年 1 月 1 日止。

  (二)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符合继续承借条件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借书面要求,经审核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借赁合同。

  第四条 借金及缴付方式

  (一)该房屋借金标准为每月 2 元/平方米,月缴交借金为每套¥ 1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元 ),乙方应于【每年1月1日前】到【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向甲方缴交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月借金的 4 %收取滞纳金。

  (二)其他缴交方式: 逾期30日未交纳的,可从乙方低保金中扣缴 。

  (三)甲方收取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一)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 元(大写人民币: / 整)。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三)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房屋公用部分维修等费用;乙方应承担房屋内维修及水、电、气等费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20xx 年 6 月 15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三)返还: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借用期内,甲方应保证出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进行维修。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地段;不得在小区内停放机动车辆 。

  第八条 房屋的转借

  乙方不得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房屋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利用承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借的廉借住房居住的;

  8、私自买卖房屋的;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继承房屋使用权的;

  (三)在年审时乙方已经不在属于廉借住房保障对象的。

  (四)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乙方(申请人)已经死亡的。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新龙县廉借住房小区管理规定》 。

  2.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5日前交齐本年度所有房借用金。

  第十一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免责,恢复原状: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2项方式解决。

  1.提交甘孜州新龙县廉借住房管理部门行政裁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当事各方各执壹份,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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