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4 来源: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纠纷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纠纷之一。目前,在房租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出租人为了获得更大利益,往往先后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因此出现了很多关于一物二租合同的纠纷。那么怎样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以下是范文大全小编整理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郑州新通商房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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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房产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房屋: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之房产,位于郑州市 区(县 (此地址与甲方产权证地址一致),为室 厅 (以下简称房屋或该房屋)。房屋装修情况及设施以附件《房屋交割清 单》所列为准。《房屋交割清单》为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的验房依据。甲方声明:该房屋 □不存在抵押权。/ □存在抵押权,抵押权人为
委托期: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该房屋的期限最低为12个月,全部委托期限最长不的超过20个月,具体截止期限以乙方客户承租截止日期为准。但如乙方客户承租合同到期后未超过20个月的最长委托期限的,乙方可以在最长期限内继续代理房屋出租事宜而不需要甲方另外授权。委托起始日期为年月 日。
委托租金:委托租金为元/月(人民币: 千 佰 拾 元/月),乙方按照此价格, 并遵照合同付款方式之规定按期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免租期(在此期间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租金)用于乙方寻找客承租客户,为房屋清洁,办理客户
入住。免租期为 天,免租期房租从第一次付款中扣除 天,第六次付款中扣除 天。 付款方式:
1:委托方内乙方按月与每月10号(遇节假日顺延),扣除相应的免租金额,及按照本合同规定应
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后像甲方支付租金。甲方从乙方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收取。甲方指定开户人
姓名为:□ 由乙方代办收取该房屋租金的存折; □ 甲方自行提供(在郑州地区开户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
账号: (续签和同时,账户不变) 首次付款日期为 年 月10 日(遇节假日顺延)。 2:双方协商支付方式按
代缴税费:甲方□委托乙方从每月租金中扣除并代缴出租房屋综合税。□甲方自行缴纳出租房屋综合税。 (现行税费为月租金的5%,如有变化,以法定税率为准。)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亦可自行以甲方名义将该房屋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为出租该房屋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再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在乙方将房屋向第三人出租时,如该第三人要求有甲方对该房屋租赁的确认,甲方应及时为该租赁提供确认与协助。
第二条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处分,(如果有共有人,甲方保证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已得到共有人的同意,)甲方保证除己向乙方披露外,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及/或因权属争议引发的既存或潜在的诉讼、仲裁、行政及/或法院禁令,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查封、抵押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具有合法出租的资格。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引发的一切纠纷,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及承租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该房屋的一切使用、出租权利均由乙方独家使用。甲方有义务将该房屋及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在委托期结束后,甲方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和出租权利。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委托期内,该房屋可以被安全、正常使用,保证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委托期内因房屋质量/安全因素导致乙方、出租人和/或第三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方直接负责赔偿。
第五条 如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甲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及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发生转让、继承的,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 在委托期间内,发生政府部门或房屋建设及物业部门等对房屋主体结构、供排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供暖系统、管道煤气系统等设施的施工改造,所产生费用应由甲方及时缴纳,以保证上述施工改造的顺利进行,及乙方之承租客户的正常使用。如甲方怠于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受影响期间的租金。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联系信息,并在更换联系信息后及时告知乙方。如因甲方告知信息不准确导致乙方未能如约支付租金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有关信息的,甲方承担信息错误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八条 签订《房屋交割清单》之前,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信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供暖费及物业费等相关发生费用应处于结清状态,如费用未结清,则由甲方承担。如果因此导致乙方的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给房屋前,必须将电话长途功能取消,如因甲方疏忽未关闭电话长途功能,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 房屋委托期间,供暖费、物业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初装费等不因使用而发生的费用均有甲方自行负担,亦可由乙方代缴并由乙方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与合同期内承租该房屋的乙方客户或其关系人私下达成租赁交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两个月委托价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后五日内,完成对该房屋的不能正常使用部分的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否则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该费用。如甲方对上述扣除行为有异议应在扣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预期视为甲方不持异议。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房屋行使代理权。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仅以个人居住目的,为该房屋寻找承租人。
第十五条 乙方在受委托期间免费为该房屋办理安居综合保险。
第十六条 乙方从甲方接受该房屋后,及向甲方归还该房屋前,负责该房屋的清洁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金额,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以乙方于承租人所签署的承租合同到期日为准),承租人延期居住的,乙方按承租人实际居住日期将延 长期房租按月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委托期(含延期,如有),乙方应在期满后5天内按正常使用状态向甲方归还房屋及附属设施,归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内原有设施符合正常使用完好状态(因正常使用发生的自然 磨损乙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委托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等因使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向承租人代收或有承租人自行支付。凡由乙方向承租人代收有 线电视费得,如本合同延期,则延期期间的有限电视费在本合同委托期终止时支付或在续签 委托合同中第一次付房租是支付。
第二十条 乙方应在委托期满,退还该房屋后32天内,向甲方结清委托期内发生的水、电、煤/燃气、电话、有线电视收视、卫生、公共用电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下列物品:
1 各类动物、植物及相关物品;
2 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
3 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
4 单独市价超过2万元的贵重物品;
4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6 法律、法规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
房屋维修
第二十二条 合同起始后及房屋租赁期间,除另有约定外,由于房屋设施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房屋本身或设施老化产生的维修责任,有甲方承担。由于租客原因致使甲 方提供的家具、电器毁损的,乙方应当予以修复,无法修复或灭失的,应予以赔偿(注:交 割单中好像没有价格)。
第二十三条 房屋在委托期内产生应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后三日内,完成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否则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采取维修措施,费用由甲方负担或由 乙方自行支付给甲方的房屋中扣除。如因甲方维修责任导致乙方租客不能正常居住的,甲方 还应对维修期间内的房租予以免除。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0.4%作为违约金,乙方并有权要求将委托起始日期顺延。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房屋年租金的1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如乙方客户租赁其他房屋产生的中介费、 搬家费等,甲方还予以赔偿:
1 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七天的。
2 委托期未满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房屋的正常使用或出租的。
3 甲方拒绝承担其应付的维修责任,导致乙方租客无法正常居住的。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逾期交付房租,逾期30天内,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0.4%作为违约金(如遇到银行系统故障,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违约金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房租年租 金的15%。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在委托期间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须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15%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需支付甲方房屋年租金15%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看,乙方还应予赔偿;
1 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0天的(银行系统故障时间除外);
2 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提前解约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时间使用时间计算:
1 因不可抗拒致使本合同部能继续履行的;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责任,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1 甲方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房屋存在交验时无法发现的重大隐患,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 租人居住的;
2 因权属纠纷问题,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3因甲方或其亲属、邻里的行为,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3 因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赔偿:
1 将受托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的。
2 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交割,并签订《房屋交割清单》后生效。本合同之附件《房屋交割 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附件应采用书面形式,仅有书面形式的附件对本 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可申请房屋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范文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产位置、面积和用途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9号森海豪庭 幢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使用空间时,须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期限
首度委托限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满后,双方应协商续签租赁协议。
第三条 房屋的租赁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排序严格按照签定本协议的先后次序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循环排序。该程序的修改密码由将来的业主委员会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甲乙双方只能输入或查询,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己使用该房屋时,则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进行重新排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将继续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该房屋,工作日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视为该房屋出租一次,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约使用该房屋,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该房屋已出租或被预定,则乙方有权将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间。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寻找的客户,不按电脑排序安排房间,可直接租赁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间,同时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甲方房间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条 经营利润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可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第三者使用。
二、该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项费用后即为该房屋的经营利润:
1、 乙方的经营管理费。如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员工福利、奖励佣金、酒店经营营业税等;
2、 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卫生纸、小香皂、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纸杯、信封信纸、鞋擦、卫生袋、垃圾袋、保洁用品、消毒用品等);
3、 冷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甲方在协议期间将以上1至3条所示费用的总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内。
三、经营利润的支付时间、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经营利润。
2. 乙方可以用现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利润。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委托租赁期间开始时向乙方提供该房屋。
二、在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并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承担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
三、协议期间,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因租赁房屋所放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四、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时,必须交清房屋的维修基金、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冬季采暖费、房屋内财产保险费等费用。否则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在协议期间,甲方可随时查询房屋出租情况,甲方可采用以下办理查询:
1、 乙方设立网站,随时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况,供业主查询;
2、 酒店大堂设有自动查询机,机内记录当月的房屋出租记录;
3、 乙方每天将房屋经营情况打单记录供甲方随时查询,记录期为一年,同时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对该房屋作自由转租经营,但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活动,且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二、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该房屋的各项管理费用。
三、 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内部的清洁卫生。
a) 保证该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等在租赁期间的良好使用状态。
b) 协议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该房屋内原有家具、电器等应完好如数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完好,如有损害、丢失的,应负责照价赔偿(房屋、家具、电器、床上用品、装修等自然损耗折扣除外)。
c) 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按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经营利润分配
委托出租房屋的经营利润以天为分配单位,并按照同类型房屋分别平均分配。计算方式如下: 委托房屋的日经营利润=当日同类型房屋的经营利润总和÷当日委托出租同类型房屋的数量
第八条 设施、设备损坏责任及费用的承担
一、 本协议期内,凡因乙方人为或乙方出租给第三者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 在本协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甲方负责更换承担相应费用。
三、 在本协议期内,该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电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旧费用由甲方承担。(详见第十条)
第九条 甲方自用房屋有关事宜
一、 甲方若自用房屋,则不参加使用当日的酒店经营利润分配。
二、 甲方临时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预先通知乙方,则乙方可视当时房屋出租情况予以安排,若确实无法安排时后果甲方自负。
三、 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应当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费、酒店消耗品等费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重置费(折旧费)
自甲方委托乙方经营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资产重置费为零;第二年度起,每年从甲方应得的经营利润中提取4%作为固定资产重置费。该项费用专款专用,由乙方单独设立银行帐户予以保管,专用于房间装修维护、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卫生洁具的修理与更新。该费用一旦动用须事先报请业主委员会审定,在业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须交清房屋维修基金、本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冬季取暖费后,本协议方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 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 代理期
1.代理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为________(天),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_______月。
2.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缴纳。
3.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领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c.乙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d.或其他方式)
第四条 其它费用
1.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
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3.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5.在代理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7.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8.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9.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 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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