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2 来源:协议书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需要对事故的责任及赔偿协商的,在协商后是需要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商书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欢迎大家参阅。
第1篇: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________ 点,甲方因________ ,致使乙方________ ,后在________ 市中心医院治疗。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 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 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 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________ 年后,乙方XX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第2篇: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
赔偿人:***,男,26岁,汉族,车主,现住xx乡xx村,身份证号码:xxx
被赔偿人:xx**,男,56岁,汉族,农民,现住xx市**县xx村,身份证号码:xxx
20xx年xx月xx日,汪辉在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xxx由于骑着自行车看牛导致岔道,和汪辉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xx受伤。xx被撞伤后立即被汪辉送到xxx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是大腿骨处骨折受伤,住院xxx天后于2009年xxx月xx日好转出院
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达成以下赔偿交通事故协议条款:
一、由汪辉赔偿xxx各项医疗费(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经支付给xx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二次手术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自行车修理费、交通费等共计(总数额22138.30-已经支付的医疗费16000元)=现在还需给付的金额10769.15元;
二、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支付后双方均不得反悔,xx不得再追究汪辉的任何责任,放弃对赔偿人的诉权;
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签名) 被赔偿人:(签名)
第3篇: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甲方:肇事方之驾驶员
姓名:余颖博,男,汉族,1970年8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104197008085106 住址:广州市相公巷25号二楼头, 联系电话:18928810310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伤行人
姓名:赖荣科,男,汉族,1972年6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1021972062040X 住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大院19号301房,联系电话:13710748993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xx年9月15日,发生了余颖博驾驶小型轿车(车牌号为粤AF011Y)在黄埔大道员村加气站对出路段由西往东行驶,适遇赖荣科由北往南横过黄埔大道,小轿车车头与行人赖荣科身体发生碰撞,造成赖荣科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天河交警大队赶赴现场处理,制作了事故现场图,扣留了车辆以备进一步调查。
(二)、事故的前期处理:
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华侨医院支付了乙方2万多元医疗费。
(三)、天河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
天河交警大队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认定:余颖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赖荣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余颖博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赖荣科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双方协商情况
(一)、双方协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二)、双方根据天河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在交警队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充分协商,按照合法、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本调解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达成没有受到胁迫、重大误解等因素的影响,不存在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的误解,是在完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
三、协议内容:
(一)、医疗费:元。
(二)、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的%,计___元;乙方承担上述费用的%,计___元;甲方在扣除自身损失费用外,尚需支付乙方损害赔偿金总计元(大写:)。
四、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一)、以上协议金额在本协议生效后15天内,在天河交警大队的主持下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一并向甲方出具一次性的收条,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甲方处,复印件留存于交警队卷宗中备查。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款项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不实部分。
(四)、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五、协议金的分配
丙方保证本协议给付的协议金能够到达真正的权利人,乙方委托人具有权利人真正的授权。
六、甲、乙双方的承诺:
(一)、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甲乙方保证在此协议签字后,双方不得反悔。
(二)、本协议履行完毕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赔付责任即算完毕,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其他任何一方提出增加赔付及其他要求。
(三)、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已处理完毕,以后无论乙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四)、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也不得采取上访及其他过激行为。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任何请求。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共二页,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持一份,天河交警大队一份存档备查。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手印)
乙方签名盖章(手印):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丙方(调解员或交警签名):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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