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三篇

发布时间:2020-02-26 来源:劳动合同

  在21世纪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了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可是拟合同的时候总难免遇到问题,我们该如何是好呢?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劳动合同三篇

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__市_________镇街(区)

  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部门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 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2)计时工资:岗位工种标准为_________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4)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_元/月。

  第十条 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别缴交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十六条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 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擅自离职15天后或1年旷工屡计超过30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被给予开除处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辞职:(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节日、各种假期及补休中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XX年。

  第三十一条 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 违反合同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

  十 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 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劳 动 合 同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乙 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

  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办公室 。

  第五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第十条 甲方按下列 计时工资 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20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

  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危害防护制度 ,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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