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屋租赁合同格式

发布时间:2020-03-02 来源: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以下是范文大全小编整理的长沙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格式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坐落于 ;门牌号为 。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租赁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如水表、电表、燃气表现数)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该附件是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房屋权属:甲方持有 ,房屋产权证号为: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用途、期限

  1、甲方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房屋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约定将租赁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 元/(月/ 季/ 半年/ 年), 租金总计: 人民币 元整(¥: )。

  2、租金以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交付首期 个月的租金 元及保证金 元给甲方。此后乙方按每期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3、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1)现金方式,交付地点为: 。 (2)银行转账方式,乙方转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有关费用的负担 1、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其他费用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应付方应根据垫付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垫付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在租赁期内,甲方提出进行维修的,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届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形成附合部分的房屋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的残值损失。

  第六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已交的房租和保证金,甲方可以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4)其他情形 3、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赔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 ‰ 的违约金;逾期 日,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及保证金不退;若预付租金及保证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

  5、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并以甲方验收合格为退房标准。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百分之 的违约金。

  6、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如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租赁登记,乙方应提供配合。乙方原因未能办理登记导致被处罚或发生其他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如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解除、终止登记手续的,乙方应提供配合。

  3、双方联系方式为合同抬头处所填写,如有变更,则及时需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有任何通知,仅需按此地址发送邮件或电话通知即可。

  乙方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

  5、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甲方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将本租赁合同顺延。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自上述时间后三天仍未搬走的,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留置物品,可由甲方自由处置。

  7、租赁期间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如下方式处理:

  (1)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 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向 租赁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交租赁管理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 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 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 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

  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话:

  地

  址: 地址:

  E—mail: E—mail:

  房产证号:

  代表

  人: 代表人:

  见证方:长沙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电话:

  年 月 日签于长沙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长沙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

  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

  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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