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6 来源: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安装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八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安装期间安全自负,伙食解决。
第十六条 安装后交付使用,若发生故障不饱暖等现象随喊随到,否则,乙方另请他人,所花经费从甲方押金中扣除。
第十七条 甲方必须按乙方预定方案安全施工(所有生活区暖气)。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月日年月日
需方:甘肃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方)编号:ZB-20xx-10-2
供方:白银益成散热器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20xx年10月20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遵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按以下条款达成散热器购销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合同总额:陆拾陆万壹仟陆佰陆拾元捌角整(含税) 二.质量标准:
1.执行Q/BYC001-20xx标准、管材材质:GB 17234 标准。管壁厚度:≥2MM 2.内防腐处理、表面静电喷涂,乳白色。 3.同侧进出水(DN15)
4.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散热量等技术参数真实可靠。符合甲方对产品性能及一切技术参数的要求
三.交货时间:20xx年11月30 日前全部交清。
四.交货地点、方式:1.供方按楼号整栋楼送货到皋兰施工现场,运费、供方承担。
2.塑膜包装。 3.产品附件:每组散热器含DN15内丝放汽阀、堵头各一只,挂件一套。
五.检验标准、方法,及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合同第二条,系统打压合格、以及供方对产品质量的承诺。 2.质保期五个采暖期。
3.符合本合同确认的产品型号、规格及参数要求。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首付30%预付货款、货到付总额的30%、安装打压验收合格后供
方提供发票付至总额的35%留5%质保金三个采暖期满付清。
七.其它:1.产品三年质保期内乙方执行国家对产品的“三包”服务要求,并在24小时内
服务到位。在此期间内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引发的泄漏或爆裂造成的使用者损失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质保期后终生优惠取酬服务。
2.产品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安装说明和标准,技术人员现场负责指导。
3.供货数量以甲方提供的供货明细清单为准。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乙方责任:保证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设计参数、按时供货。 2.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3.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如有违约事实发生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附件及供方出具的“质量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一.附明细清单一份(共四页)。
需方: 甘肃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白银益成散热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20060003129开户行:白银市城市信用社纺织路营业部 20xx年 10 月 日 20xx年 10 月 日
暖气片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暖气片一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金额等
注:钢管柱型散热器,3160型工作压力1.2mpa,散热器单片标准散热量为239W;3030型工作压力1.2mpa,散热器单片标准散热量为62W。
第二条款项及支付方式
2.1 2.2付款方式
2.2.1甲方通知乙方排产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作为合同定金;
2.2.2甲方提货前,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全额货款。
2.2.3质保期为两个采暖季,若暖气片在安装及打压、试压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3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陕西日升志成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甲方需提前25天给乙方书面下达排产通知,乙方须按时送货到甲方工地。具体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周陵镇窦家村第五大道以西,园区七路以南 收货人 ,电话: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
4.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生产厂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附有合法齐全的手续以及厂家随产品附带的检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任何非法的假冒伪劣产品概由乙方负责。
4.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第五条 双方权责
5.1甲方权责
5.1.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采购数量,当采购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变动时,采购单价不予调整,仍按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执行;
5.1.2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逾期应付款1‰的违约金;
5.1.3甲方有权将货物送相关部门进行抽验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不合格产品时,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5.2乙方权责
5.2.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负责供货。货到现场,若与封样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赔
偿本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5.2.2合同履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如乙方擅自调价或以调价为由影响供货,则视为乙方违约,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赔偿金。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6.2如确因不可抗力,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说明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向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
6.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0%。
6.4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5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6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20xx年月 日
联 系 函
工程名称:空港新城C地块Ⅲ标段公租房项目 编号: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备注
第二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标准及期限:
1. PE外护管为黑夹克管。 2. 泡沫平均密度为60kg/m3。
3. 其他未注明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全部结清供方货款时起转移,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合同约定标准验收,其他未注明项目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如有异议,需方应在收货之日起三日内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 交(提)货及运输方式、地点:供方负责联系车辆及其相关费用。
第六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工地一次付清,供方提供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技术服务:供方向需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材料。需方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供方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八条 违约责任:供需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货款3%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合同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至需方安装完成止。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双方一致声明:双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有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视为有效件。
合同号
甲方:小区 乙方:铭诺水暖行
一、 乙方安装的产品及质量要求:
1、乙方安装的公司的品牌散热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售与甲方散热器的外观尺寸型号。
二、甲乙方双方对安装散热器应承担的责任: 1、因暖气片质量问题出现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销售的暖气片,免费保修三年。
3、在保修期内暖气片及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随叫随到准时维修确保甲方取暖安全。 4、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内由甲方承担。
三、产品、型号、外观、价格:
四、付款方式:
付款分两次进行,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造价的40%,安装完成后共余额部分一次付清。 此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出卖人(甲方):西宁三江环保节能锅炉厂
买受人(乙方):陕西路桥西宁南绕城公路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量保修一年,终身维修。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由出卖人负责供给。
(一)常压燃煤锅炉(CLHG0.20-85/60-A II)随机附属设施:1、热循环泵(4KW Q=32m3/h H=32m,上海华联生产)2台;2、除污器(本厂生产)1台;3、烟囱(本厂生产)10米;4、自动启闭阀1台;5、考克1付;6、玻璃管1根。
(二)茶水锅炉(CLHG0.05-85/60-A II)随机附属设施:1、配水箱1台;2、水龙头4只;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安装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出卖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甲方: 乙方: 第 1 页 共 2页
第八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出卖人负责安装调试。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出卖人开具正式发票,买受人先付70%货款,运行一个月后付20%货款,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等质保期过后全部付清。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后自行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若单方违约付20%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肆份,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三份。
第十五条 安装期间安全自负,伙食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 安装后交付使用,若发生故障不饱暖等现象随喊随到,否则,乙方另请他人,所花经费从甲方押金中扣除。
第十七条 甲方必须按乙方预定方案安全施工(所有生活区暖气)。
甲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乙方: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东川工业园区 西宁南绕城公路
三江环保节能锅炉厂 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 开户银行:
城东支行营业部
帐 号:28-010001040011419 帐 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第 2 页 共 2 页
甲方:
乙方:惠暖舒适家居
1、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工程内容 3) 工程造价
总造价:
2、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即付合同款20%作为定金¥ 2)管道铺设完毕打压完成(8公斤)付合同款30% ¥ 3)暖气片安装完毕打压完成(8公斤)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50% ¥
3、工程期限
管道施工 天 , 暖气片施工天 (甲方应在暖气片安装前至少10天提醒乙方备货,否则延误工期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地暖施工天。
4、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协调清理施工现场的前期垃圾,创造现场施工条件;2、施工过程中,如遇须报物业、消防、政府等有关部门确认,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3、施工过程中,如在地面开槽走管,切断原有水路电路,甲方应配合乙方修复
乙方责任:1、乙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2、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4、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设备损坏,应由乙方负责。
5、 工程验收及保修
1) 设备及材料进场甲方负责验收;设备的数量、规格及外观无异常乙方开始施工
2) 管道质保50年(管道质量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暖气片质保20年(保修期内铜铝复合暖气片坏了不维修,直接免费换新的),保修期从乙方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单日计算
3) 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因甲方操作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
4)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程验收或到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并在3日内结清余款。如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或其他原因未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保修权及终生维护权。
6、 其他约定条款
1) 乙方施工时,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一袋水泥、两袋黄沙,由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后的土建修补及填充工作。
2) 工程阶段成品在装潢期间必须被保护,非乙方造成的破坏乙方不负责任,如需乙方维修,乙方酌情收取合理费用。
7、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益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益
8、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月日 年 月 日
编号:CJZY-ZN-
暖气片买卖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人: ***********
承包人: 年 月日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所需 材料的采购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所需材料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价格、规格及数量
详见附表(招标完毕后制作)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散热器组对,整组出厂的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1.5倍,要求实验时间为2~3分钟,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2、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3、散热器支架、托架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
4、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
5、厂商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技术文件。
6、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及时维修、维修不好无偿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工期,且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及价格变更
1、合同价款为乙方送至甲方商城遗址安置小区(紫楠小区)工地仓库
落地价(并按要求码放整齐)。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一旦签定,产品的单价就视为包括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及劳务,无论该杂项及劳务是否表明于本合同中。
3、产品进场后如需对物资数量进行增减进行调整,应按合同单价多退少补。
4、合同单价的变化:无论市场价格上调或下调,均不予调整,由乙方承担市场风险。
第五条 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负责在交货地卸车并码放整齐(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验收指包括外观、规格型号、数量等的初验),则该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所有运送到工地现场或仓库的一切材料均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和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不会退回乙方。
第六条 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个供应要求
1、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设备计划。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等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误的情况下,供应一切合同要求的设备材料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工程材料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
2、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并提供卸车条件。
3、在乙方所供材料出现问题后在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
2、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需在产品进场验收的同时提供该系列产品的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
3、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详见各种技术文件),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钢材产品应为同行业产品名牌或同类产品名牌。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
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5、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随叫随到。
6、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十日后进货。
第九条 验收
1、甲方有权力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2、材料进场后甲方将按国家标准及设计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乙方并将负责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3、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第十条 货款结算
产品进场后付至该批货款的 %,验收合格后支付95%,余款等质保期过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十一条 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
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保修期内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并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工期以合同为准(经双方确认),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0xx元。质量出现不合格乙方全部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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