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5 来源:买卖合同
设备安装是一项通用且重要的工作。因此签订设备买卖安装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买卖安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应共同严格遵照下列合同条款:
一、产品:
1、产品规格:(详细规格详见附件一《电梯规格参数表》)
2、合同总价: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壹萬陆仟元整(¥116000.00元)。此价格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不含安装费。
3、如买方要求或同意变更电梯规格,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二、交货:
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2、交货联系人:刘发双 联系电话:.
3、交货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土司路106号
4、收货联系人:卢召翠 联系电话:
5、交货期限: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于收到全额定金之日起 20 天内交货。
6、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 5 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 10 天。
7、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三、包装:
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四、到货验收:
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电梯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当日,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当场拆箱验收。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详见附件二《FSLK-S乘客电梯主要部件清单》)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等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5天内,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2、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五、安装验收:
1、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三《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2、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3、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后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5、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买方应于3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作为定金,即¥30000.00元(大写:叁萬元整)作为定金。卖方在收到全额定金后,根据合同交货日期要求交货。
2、买方接到卖方交货通知后,应在收货前10天内交付本合同电梯设备价款总额的*%,共计人民币(大写): 八萬陆仟 元整(¥86000.00元)
3、在电梯设备按合同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电梯价款总额的%。
4、在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合同电梯价款总额的%,即。
5、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0%留作质量保证金,即¥,(大写: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6、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安装款的付款方式按安装合同进行。
七、技术文件:
卖方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1、装箱清单;
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3、品质证书。
八、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乘客电梯均根据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和
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年。
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并保证对所供电梯持续有偿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九、土建要求:
买方的井道、机房需符合电梯设备的安装要求,做好预留、预埋工作,有关土建图纸应经合同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实际建筑应在电梯安装前按GB50310-20xx《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土建交接验收,如有不符由买方通知卖方负责整改。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依法签订或签证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除不可抗力外,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必须向另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0%,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合同履行中,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3、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万分之四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6、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7、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8、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经合同鉴定机关查实证实,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甲方的位于 的厨房提供设备并免费安装调试及1年内的零部件免费维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订立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所有设备费用总价: 圆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上述费用。若甲乙双方协商后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二、质量技术标准:
1、甲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所出售的产品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之合法权益。
2、上述产品的质保期为_______年。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时间)之内,甲方将上述设备全部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的收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甲方采用____方式运输货物。为保证货物途中的运输安全,甲方为乙方代为投保运输险。 运输费和保险费用由 甲方 承担。
2、甲方应在发货前两(2)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详细发货清单及装箱单和物流托运情况等收货信息,方便乙方验收货品。
五、货物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物品并不意味着乙方对甲方提供物品的最终接受,只是表明物品进入乙方接收、检验阶段。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合规定或者产品包装破损、产品受损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所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六、产品的附属资料:
甲方应当提供的产品附属资料有:设备的《保修卡》、《使用手册》
七、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50%的设备款,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2、 所有设备如期运送到并检验合格,设备安装完毕、经调试后可以正常运作,乙方支付剩余50%的设备款,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3、 乙方以 甲方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服务。设备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在三个日内派安装人员至安装地点进行设备安装。甲方须在三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并保证所有设备可以正常运作。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1年内的零部件免费维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负责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如免费上门维护、修理、退货、换货)。若设备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负责在 2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设备。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设备,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设备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3、甲方员工在安装过程中遭受任何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甲方员工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货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超过15天未交货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约,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外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甲乙双方可协商酌情降低产品的价格;如果乙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如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或任何第三人遭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不可抗力
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不能减轻或免除甲方的履行义务。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 乙方需新增设备时,新增设备的安装及报价的具体内容需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金额及相关约定:
1.1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设计、安装、调试、配合、保险费、安全责任、验收等完成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
1.2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产品说明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乙方对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验收。
1.3 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年,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处理,逾期按每次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5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超过7天未到现场维修、更换或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乙方超过10天仍未修复、更换的或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无法使用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由乙方自行拆除产品,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的款项由乙方在甲方通知退货后 月内归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款 %的违约金。未按时退款和支付违约金的,按逾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二条 计量方法
按产品实际配置标准及要求为准,安装完成后由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四条 履行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即: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指定地点,但甲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并将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 第六条 结算和付款时间及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为应付款的起算日。
6.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结帐单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
6.3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由乙方委托代理人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人员根据上述结算凭证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在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内未完善甲方的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项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验收内容
7.1 需隐蔽的安装内容,乙方在隐蔽前必须提前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若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 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以隐蔽,但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验收,如重新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重新验收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对隐蔽的安装内容制作隐蔽资料。
7.2 安装完成后,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要求验收,验收合格(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为准),交付给甲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整改至合格后交付,因此逾期的,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有问题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回复并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甲方已付款项的%承担违约金。 9.2 乙方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如甲方要求更换的,从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起按本条9. 3款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由乙方自行将产品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9.3 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每逾期一天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4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5 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为全新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9. 9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6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9.9 工程移交使用后,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所用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要求或者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并按每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累计计算: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10 工程移交后,甲方发现有未完成的安装工作的,由乙方负责完成或者由乙方退还该部分货款。
9.11 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可不经裁决直接按约定条款执行,并可在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充损失等相关费用有异议的,可依法解决。但因甲方行使本条款约定而减少支付给乙方的货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书面提出具体事实及要求后,由双方协商解决,未协商一致的,依法解决。
9.12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未能通过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或者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返工、维修、更换,如返工、维修、更换后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的,按9. 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1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到期未付额的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14 若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9.1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本合同价款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廉政合作
10.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0.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0.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0.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结算本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后减轻甲方应付款项,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10.5如因乙方及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相关立案查处的,
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13.1 完工前3日内,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和完整竣工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等给甲方,否则,视乙方未交付工程。
13.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13.3、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有损甲方或者建设单位品牌的行为,若仍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甲方或建设单位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10万元;出现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20万元,以此类推。
13.5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或者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盖章的(含预售和其他许可证、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提供的资料、文件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从甲方要求完成之时起至乙方实际完成之日止按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3.6 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撤除所有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完工场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施工场地。否则,视乙方未完成工程。
13.7 因甲方设计变更和其他责任造成停工、窝工的,由乙方自行调剂,乙方不收取停窝工费。
13.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立的广告宣传画面及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费用)。
13.9 担保人同意用其所有的位于(以下统称担保财产)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用担保财产承担责任,并由担保人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财产由担保人依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10 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
13.1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 本合同附加协议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13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时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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