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31 来源: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关系,是市场经济中较为重要的元素性经济关系,围绕此种经济关系而展开的出租人权利与承租人权利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那么房屋租赁中介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范文大全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中介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房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订立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洪塘镇颐和名苑7幢204的房屋约___平方米。租赁房屋用途_住宿_。
二、 租赁期限_____个月,从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月_______日交房。
三、 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缴款方式:_____个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二次付房租费时间必须在第一次房期结束前 15 天内付清,以后以此类推。
四、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交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押金,不计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入住前水________度,电________度 。(附相关收据凭证)
五、室内设施物品及公用物品:床 衣柜及 洗衣机 热水器 各一个 。
六、补充: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配备乙方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基础设施(特别约定除外),因乙方造成设施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费用。2、甲方保证对出租的该房屋有处分权,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应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3、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政府执法机关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4、合同依法终止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从合同终止日起 10 天内及时退出房屋,原租赁房屋内滞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甲方处臵滞留物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2、乙方不得损坏屋内外设施,不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改造所租房屋,不准偷电、水,不得擅自增设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有乙方承担。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或改造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房屋内电、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4、乙方财产均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如意外出险,可以依法直接向投保单位索赔。5、续租房屋的,乙方应在租期满前30天内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否则,视乙方无续租权。违约责任1、 甲方或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取得同意意见。2、 如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该支付给对方(甲方或乙方)一个月房租额度的违约金。3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变化或不可抗力以及因土地征用而拆迁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出租房屋所有人): 乙 方(承租人):
身份证件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 /联系电话
签 名: 签名: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苏州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 元整 由 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 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时间为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 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
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经过经纪方的促成,出租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房产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现租赁双方根据东莞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面积 ,乙方对该物业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三、 租金、保证金及租赁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小写: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一个月租金,乙方乙方必须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缴交租金。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该物业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他违约行为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若乙方逾期未付租金,在10日缓冲期内不计收滞纳金;若超过10日缓冲期,则每逾期一日,应以逾期天数按应缴而未缴租金的 %付给甲方。若乙方逾期15日未付清租金,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物业,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
4、如甲方提前收回该物业或出售该物业,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物业的维修及保养:甲方在交付物业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本物业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物业及甲方提供的家电等物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水电及附属设施: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承担并按期缴纳因承担该物业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煤气费等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物业租给第三方。甲方不得对乙方该物业的正常使用进行干预。
2、甲方保证该物业权属清楚,如发生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甲方提前收回该物业或出售该物业,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时间内有优先购买权,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该物业,并遵守楼宇《物业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乙方须确保该物业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不被损坏或改变。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存放非法物品、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如乙方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及向物业管理支付物业管理费。如乙方拖欠应付甲方租金超过期限10日,甲方可从第11日起,按每日千分之十的比例计收取滞纳金。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给第三方,如确须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需交清在承担该物业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使用费等费用,甲方无需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4、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物业,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物业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30天提出要求,经同意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5、对甲方正常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发现房屋有损坏时,要及时向甲方报修,应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要与甲方配合。拖延甲方维修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
2、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拆除该物业在租赁期间墙体的固定装修及其他固定装置,并保证在三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物业完好的移交给甲方。
九、合同的生效及争议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分(东莞分会)裁决)。
十、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给付:
1、基于经纪方就该房产为租赁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和咨询服务,租赁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当日由甲方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 元,乙方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 元,中介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本合同履行提供不可以撤销之担保。
2、签署本合同后,如租赁双方在未征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取消本合同,有出租方、承担方或其亲属、朋友等未经经纪方的情况下私下成交,且未向经纪方付清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的,则租赁双方将同时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租赁双方除应共同连带向经纪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中介费及咨询费外,还应共同连带向经纪方支付本条第一点同等金额之违约金。
十一、双方应当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并同意将该地址作为书面文件的合法有效递送地址,直接送达立即生效。邮寄送达的,邮戳时间三日后视为送达。
备注: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中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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