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0-06-08 来源: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模板汇总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中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按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坐落于XX区XX路XX号XX区XX号楼XX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XXX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见附件一)。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上述房地产的真实状况,保证其产权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以及产权过户、房产抵押手续时,向银行及相关部门所提供的资料(如: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均保证真实有效。若提供的相关资料有虚假成分,最终导致银行贷款审批以及产权过户、房产抵押手续未能通过和不能正常办理的,由提供虚假资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已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给其他两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同意由中介方代收购房定金,中介方于XX年XX月

  日代甲方收到乙方交来购房定金XXXX元(大写:XXXX元),甲方应在中介方收到定金后XX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中介方。

  六、购房定金交付之日起XXXX日内甲乙双方应到中介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任何一方不能按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房地产买卖契约》签订之日,甲方应按规定向中介方支付中介代理费费XXXX元;乙方应按规定向中介方支付中介代理费XXXX元。

  八、中介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收齐甲乙双方相关证件后,乙方应将购房首付款交存中介方,然后在银行确定贷款获得批准后,甲乙双方协同中介方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完结后由中介方在三日内将首付款转付甲方,余款在银行发放贷款后三日内由中介方转付给甲方。

  九、中介方办完相关手续后三日内甲乙双方交验房屋,由甲方提供截止交房当日的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明细清单(见附件二)。如有拖欠,须由甲方负责结清,如存在预交或节余情况,则由乙方补偿甲方的费用。甲方须在交验完毕后当日内将房屋交于乙方,本协议即告履行完毕。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在得到确认后,除中介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定金外。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购房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中介方已经将部分房款转交给甲方的,甲方负责无条件退回,因此而给乙方和中介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手续的;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在得到确认后,乙方所交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作为乙方违约金由中介方直接转交给甲方。在此过程中,中介方已经将部分房款转交给甲方的,乙方负责追回,因追不回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0.5%计算违约金与乙方。逾期超过XXX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0.5%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XX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订金,同时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交房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和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 日内修理,如逾期不修理或不能及时解决的,按逾期交房计算甲方违约金,乙方也可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返还已收房价款外,还应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中介方因丢失重要资料及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退还所收的中介代理费,并承担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1)买卖品名: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二、委托买卖期限: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 %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 — %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当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 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 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 %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 — %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五、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本协议期限届满;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买卖合同 篇3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买卖合同 篇4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 (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乙方(需方): 有效身份证件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向甲方购买红酒,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标准: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总货款%(即人民币 )的首期款。

  2、最后一期货款,余下总货款%(即人民币 ),于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当天内支付。

  四、甲方收到首期款后应立即向新西兰的厂家订制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红酒,并于收到首期款之日起 天内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五、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为: 。乙方指定收货人为:(身份证号为: )。

  六、鉴于本合同项下的红酒是由新西兰生产后直接运往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因此运输方式为: ,由方负责运输及卸货,但费用由方承担。

  七、货物到达乙方指定收货地点的当天内,乙方应派指定收货人进行验收;乙方逾期验收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八、除存在质量问题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若乙方拒收的,则视为货物已验收合格并交付给乙方,且损坏或灭失风险由视为交付之日起则由乙方承担。对存在质量瑕疵的该部份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更换,但不影响其它货物的交收,乙方不得依此拒收其它没有质量瑕疵的货物。

  九、特殊约定

  若乙方所购的本合同项下的红酒是用于经营销售的,则乙方对外销售价格必须在以下幅度的范围之内:最高不得超元/支,最低不得低元/支。

  十、本合同项下的红酒之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部货款时转移归乙方所有,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前,本合同项下的红酒之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红酒于交付前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十二、因乙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质量下降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不能交货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首期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另行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最后一期货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次的违约金。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由于不可抗力或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如船期逾期超过 天或以上、清关所需时间超过天或以上的),导致甲方不按时交货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本协议各方签章之日起 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国有土地证号__________ 土地类型为 <出让> 土地________亩约合__________平方米。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支付给有关部门。

  3、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后由乙方负责支付。之前由甲方负责支付

  三、 交易方式、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日期:

  1、 交易方式按照《 》进行。A.产权过户 B.100%股权转让 C.企业股权收购

  2、 厂房总价分_____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

  3、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中的任何一证,属甲方违约并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_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本物业和股权转让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将具有法律追诉的权利。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过户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10、见证方的服务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委托书进行支付。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获得违约金的一方支付服务费。如甲乙双方和平协商解除合同则各自按照委托书支付给见证方。

  11、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乡、镇)路小区号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腾空并打扫干净。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元。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虞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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