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30 来源:买卖合同
实用的买卖合同范文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
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号车库(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元)。然后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 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然后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xx年*月*日
卖出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PC130-7 (DBM0622) 挖掘机含BB破碎锤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当事人及车俩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三)卖出车辆基本情况:PC130-7 (DBM0622)挖掘机含BB破碎锤及相关配件。 颜 色 黄 购买日期 车架号码 。
第二条: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保证卖出挖掘机及DBB破碎锤的.合法性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应提供车辆真实情况和信息。在乙方购买之日起,挖掘机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甲方应提供该车的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并赔偿乙方相应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可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七、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门面转让费标准补偿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费,则该项补偿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大同市灵宇财金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合同各方所有制性质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声明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并保证声明内容的真实性:
(1)乙方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具备履行本合同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完全有资格有实力签订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作的与签订本合同相关的介绍、说明等均真实,不存在任何隐瞒;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提供的用于销售的商品来源合法,不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提供的用于销售的商品品质符合国家、省、市标准,或符合行业通行标准。
(二)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赖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联营范围及方式
1、合同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联合经营工艺美术制品和艺术品(法律禁止销售的商品除外)。如乙方经营艺术品,还应向甲方出具经营艺术品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场地,作为经营场地,甲方应按商品特点和经营的需要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3、联营期间,乙方完全独立自主经营全部商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事宜,并承担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4、甲方如基于统一管理营运需要,或乙方所经营品种无法达到甲方整体经营需求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调整柜位、增减营业面积及其他改换事宜(包括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认可甲方仅在提供的经营场地是否符合销售目的的范围内承担合同责任,除此之外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与乙方共同或连带承担任何责任,否则,甲方享有追偿权。
第三条 联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于任何第三人;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双方联营场所内再与第三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合作经营;
第四条 收益分配及费用负担
1、本合同期内,双方按总销售额(税前)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具体为甲方40%,乙方60%。
2、乙方同意按经营场地的建筑面积支付给甲方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综合管理费。
3、为促进商品销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各类促销活动,并每月按销售额的_____%计提广告促销费用归甲方支配;
4、联营期内乙方承担增值税,其他应缴税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条 结算
1、联营期间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派驻收银人员统一收取。双方同意以甲方销售系统记录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作为结算依据。
2、双方同意总销售额(税前)每达到10万元结算一次,每月最后一日进行一次月结算。
3、如顾客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应分配收益中直接扣除。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对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
用第三方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如果甲方有替乙方垫付的款项或乙方应该缴纳的罚款及应该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管理费等,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应分配收益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 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2、合同期满一年内,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无质量投诉、无任何纠纷的发生等,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规章制度
1、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制定的全部规章制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认可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自愿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制定的全部规章制度,并对相关条款(包括处罚条款、免责条款)进行了详细了解,清楚理解每一条款的意思。
3、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单方修改规章制度,乙方认可同意甲方单方修改后的规章制度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合同期内,乙方或乙方派遣的人员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视为乙方违约。
第八条 乙方履行合同应达到如下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销售商品前取得一切合法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销售的商品(含工艺美术制品、工艺品等)品质应合乎国家、省市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品种力求充实,售价应合理公道。若因商品质量遭到顾客投诉,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
3、乙方在销售商品时应客观、真实、全面的向顾客介绍商品,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引诱消费、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
4、乙方不得储存、陈列或经销伪造、仿冒的商品。
5、乙方保证每次销售的商品货款一律送交甲方收银台点收取,不得漏开或短缴。
6、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每一件商品陈列或销售前,须具备下列有关的证明资料,乙方应保证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随时提供。
(1)乙方具有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
(2)商品品牌在中国国内及国外的注册证明或授权使用证明;
(3)国内代理商须具有时效性、区域性、品类性的代理资料证明及授权代理或授权销售证书;
(4)商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市场准入和检验合格证等各项从事正常、合法生产经营所需证照和许可、批准文件;
(5)商品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本地的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鉴定书;特殊商品还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或国家级权威鉴定人出具的鉴定证书;
(6)进口商品须具备海关税单、商检证明等完整的进口手续证明;国内生产或加工的商品须具备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料;
(7)商品品类、品种及价格资料(按规定应有中文说明的应付中文资料);
(8)其他必要的资信材料。
8、乙方违反本条之规定,视为乙方违约。如甲方因此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被政府部门处罚,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包赔甲方一切损失。
第九条 商品存储
1、乙方陈列、经销的商品由乙方负责保管,一切毁损、灭失的风险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商品的出货(退货、换货、撤货等)须报告甲方采购部门同意,经甲方保卫人员查验并依规定的出口进出。
2、乙方应为贵重物品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以归避相应损失
的风险。
3、甲方为乙方提供存储箱、柜或场地的行为,并不代表甲方承担了相应的保管义务,乙方认可在甲方存放的商品的保管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工作
(一)甲方
1、为乙方销售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乙方的销售活动有序正常开展;
2、监督乙方销售行为,对不符合合同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3、提供经营场所,保障经营场所的卫生、照明、装修等符合经营条件,促进销售;
4、提供商场的经营管理及经营管理条件;
5、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销售培训机会;
(二)乙方
1、应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
2、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商品承担三包责任,搞好售后服务;
3、独自承担商品的保管责任;
4、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无故停业,保证经营的连续性;
5、乙方须允许国家有关部门或甲方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承担相关抽检费用;
6、乙方的商品价格须符合国家物价政策,乙方不得擅自调价,确需调价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7、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此涉及甲方并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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