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9 来源:租赁合同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钢板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地点,乙方承建
二、甲方出租钢板规格为/块,
三、租赁单价/块每天,吊装费1-10块每次工程,租用甲方钢板,仅用于道路铺设。 乙方租赁钢板 收费叁佰元,11-20块每次收费陆佰元,以此类推。乙方自提,使用结束后归还到乙方仓库。
四、租赁费从发放之日起计算,到入库之日止,无论刮风下雨,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天数不足5天按5天计算租费。租赁天数超过40天需结清前一个月租赁费。逾期加收全部租金与费用总额的20%违约金。
五、乙方按每块钢板元缴纳押金给甲方,乙方还货时,钢板验收后无损坏、无短少、无不能修复的,在结账时冲抵租赁费,反之由乙方照价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关于时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特别约定,乙方在还清租赁物资、付清甲方全部租金和费用后失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乙方担保单位(个人): 乙方手机号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将成都地一大道地下商场商铺E011号门面店铺部分转租给乙方,转租部分面积为七平方米。
第二条 商铺权属状况
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对该商铺的转租权,如甲方未取得该商铺转租权致使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商铺用途
该商铺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商铺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三十日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4000元/月,租赁期内该商铺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变。如商铺所有权人上涨租金由甲方负责。
(二)租金支付时间:租金从商场开业时起算,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商场开业时间,届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共三个月租金,租赁期内剩余部分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当出具收条。
第六条 合同保证金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商场开业时,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商铺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铺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商铺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合同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向甲方交付所承租商铺。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该商铺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九条 转租
(一)甲方认可,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转租过程中取得的转让费等一切费用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转租该商铺,甲方有义务与接受转租方重新订立书面转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十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十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该商铺,否则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二)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4000元租赁保证金。
(三)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迟延交纳租金达三十日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承担合同解除前所产生的租赁费用。
(四)其他:▁▁▁▁▁▁▁▁▁▁▁▁▁▁▁▁▁▁▁▁▁▁▁▁▁▁▁▁▁▁。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受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报政府有关领导同意,按以下合同原则执行。
(一)土地转让地点和方位:
********。方位在*****现有钢构房后滴水线以外。北起区间道边线,南至现有地机耕路边线,东起现有院墙边,西至现有钢构房滴水线后三米平行线,约30亩。按有关部门测量认可为准。正负零以上现有未平整的土石方约3万方。
(二)土地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有关部门勘测的实际面积,按每亩土地转让费付甲方 元,转让费以外费用免除。政策优惠项目,由接受乙方继承。双方转让合同签订,并经镇政府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预付甲方 万元。在规划院和土地局勘测认可,并办理招、拍、挂土地中心报批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实际面积的土地全部转让费。
(三)土地转让办理程序:
1、双方向政府有关领导申请土地转让,并办理转让手续,变更土地名称注册和法人。
2、双方申请规划设计院和土地勘测院测量转让土地,
划红线定坐标,办理相关手续。
3、双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申请招、拍、挂拍卖中心报批。
(四)在双方申请土地转让变更时起,甲方出示原土地用地合同,土地规划图纸,土地出让金凭证,报有关部门变更名称和法人。
合同正式生效,手续变更后,甲方原有的债权、债务和法规牵连与乙方无关联。
(五)备注: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受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机范围及内容
甲方租用乙方钻机两台,用于_________,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孔任务。
二、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
2.派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与业主、总包、设计及监理的关系;
3.协助解决工人住宿。
三、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要求,保证质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钻孔;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施工。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成孔按_________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该单价不含税,乙方只向甲方开具收据。成孔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钻孔穿导墙和旧桩基础时,给予补偿,补偿原则为:甲方与业主协商后,其补偿金额的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全部钻机进场开钻后,甲方按每台钻机_________元支付预付款。
3.锚杆施工进度达到50%时,甲方再按乙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进度款。
4.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70%,但此时应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尾款在六个月内结清。
5.乙方不负责施工用的水、电费用,但水、电表由乙方提供并按甲方的要求安装。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清款项之日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______________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甲方自愿出租,乙方自愿承租。
二、租赁期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月租金为___元,租金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四、出租期满,乙方全额支付租金后,在未与甲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与甲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于出租期满当日搬出住房,甲方在确认房屋内设备完好无损时退还乙方住房保证金。协议期满。须续租时,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五、出租房责任:
1.给乙方提供房屋租住,并保证出租房屋权属关系合法,与他人无涉。
2.租赁期间不无故干扰乙方正常生活和工作。
3.给乙方提供简单办公家具供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移交房屋分户门钥匙2套,其他房门(执手锁)钥匙每个门2把。
六、承租方责任:
1.按时交纳房租,如超期一个月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用住房保证金抵交房租,并有权解除合同,请乙方一天内搬出甲方提供的房屋。
2.租住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将房屋转借转租出售他人,不准利用甲方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乙方在租住期间发生的安全消防等一切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3.租赁期间电费物业费水费等由于住房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须自行及时缴纳。乙方如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用住房保证金抵交以上费用,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请乙方一天内搬出甲方提供的住房。
4.爱护房屋设施,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或维修。(乙方如不赔偿,甲方有权用住房保证金抵扣)
5.乙方在租用未满12个月时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全额收取租金(已发生租金=租金月数×月租金),不退还租金中包含的采暖费,租赁期满时另行签订合同。
6.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随意解除协议,但有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方可解除。
7.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发生123456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争议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石油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加油站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金泉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坐落于山西省,具体情况为:
1、土地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5间,150平方米;
3、该站共有加油机4台,加油枪4支;油罐100立方(20立方两个,30立方两个,共四个油罐)。
4、雨棚一个264平米,室内暖气设备一套,10千瓦发电机一台及配套设施一套。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五年,从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为净5万元(人民币)(不含水、电、取暖费)。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执行:
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后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甲方收到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无租赁业发票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条 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暖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
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涉及土地方面的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条 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
经双方协商,租赁期内,现有设备设施非磨损性毁坏的维修由甲方负担,经营过程中,磨损性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房屋、雨棚等建筑物非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裂缝、地基下陷由甲方负责,发生其它问题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内,油罐、输油管道乙方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和费用承担按照下列第3种方式确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组织维修由甲方或乙方进行,从甲方交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从应付甲方的租金扣减。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
3、其他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第一种方式执行。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租赁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乙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否则不可动工。
6、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将承租加油站直接转租别人或承包给别人,但转租后甲方仍与乙方直接结算租赁费,不与转租人产生关系,由于转租发生的责任和刑事事故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与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8、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无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悬挂“中国石化+朝阳图案”的标识,乙方的该项权利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为了使加油站和附属设施适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3、由于上述改造、重修、扩建而给出租加油站增加价值的,在出租期满后,按照下列第3种方法处理:
(1)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予以补偿。
(3)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依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乙方可以将承租加油站转租,转租不必征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转租期限到期日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前。
8、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9、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3、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租赁期间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加油站的安全防范,刑事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16、乙方要在租赁期冬天下雪时,要对国家批准和公路两边进出口甲方硬化路面及罐区共计2160平米的积雪进行清理,否则由于积雪造成的损坏和在租赁期乙方的人为损坏完全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第十条 加油站资产、证件完善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为准。
第十一条 加油站资产和证照的交接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对该加油站进行交接,交接包括财产交接和证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财产交接清单》和《交接纪要》等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
当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其余款项,并且该拒付行为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随时有权要求其补齐,且该项权利属于不可抵消的乙方单方享有的独立的权利,无论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水、电
加油站交付后,甲方应保障为乙方提供加油站运营所需的水、电等全部配套设施,确保水、电的畅通使用;水源、电源应当接入国家供水、供电部门的统一网络。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使用水、电而导致该站无法正常经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该情况持续超过15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事宜
1、租赁期满后,加油站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部分属乙方投资的归乙方所有,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转让加油站经营权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应将加油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其连续性。
3、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加油站且甲方没有违反合同情形,乙方应当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后1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时,乙方有权拆除“中国石化+朝阳图案”标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或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证照的完善、变更、代办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或未履行承诺。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办理土地合法化手续,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
6、双方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
违约救济措施:
1、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根本违约,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对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5、双方特殊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五条 保密义务
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合同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披露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事前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因该加油站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未尽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管该加油站后,由于甲方事前原因(如:未结民事纠纷、未结行政处罚等)致使该加油站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对此负有排除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
1.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6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战争、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实际租赁加油站的时间收取乙方租赁费,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经营期间,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费(至合同到期日剩余日期的经营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减去乙方的实际租赁期限,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
第十八条 协助义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邻近马路、场地时,甲方应给予及时协助帮助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十九条 通知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1、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双方应按本合同书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4.如果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5.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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