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集锦四篇

发布时间:2020-10-17 来源:劳动合同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集锦四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集锦四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 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xx)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本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任务

  1、 负责牌号为: 的汽车驾驶工作。

  2、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5、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6、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2、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劳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计发。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1、 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乙方奖励200元。

  2、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6、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7、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同司机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司机自行负责。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后勤主管报到。

  9、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10、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规定义务的;

  4、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宣布破产、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无法安排乙方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本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

  2、因工负伤并经确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可以与甲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条件的。

  十一、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即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愿意续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六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

日期:日期: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两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两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性别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

  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

  甲乙两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两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两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两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两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两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

  2、发动机号____

  3、颜色___

  4、车型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长沙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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