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XX年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 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
  3、 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 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 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 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 违约责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备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时以前,必须关闭或调小ktv音乐声音,以免影响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承租区域内活动,严禁到酒店其它区域,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

离婚协议书 房屋租赁合同 购房合同 劳动合同 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施工合同 销售合同 借款合同 租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