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部职工安全合同
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劳动合同
公司为了保护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促使集体与个人利益不受损失,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订如下安全合同:
一、职工的自主权益:
1.公司违反劳动保护法规,违章指挥作业时可拒绝施工。
2.特殊工作无安全防范措施,强令作业时可拒绝施工。
3.发现不安全隐患,没有排除时可拒绝施工。
4.机械设备无安全防范措施,带病强行操作时可拒绝施工。
5.工种交接时,应办理交接班手续及安全交底,如无时可拒绝施工。
二、施工安全要求:
1.上班前不准吃酒。
2.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
4.操作磨石子机要穿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5.未培训人员不准操作机械。
6.脚手架上不铺设脚手板及竹垫不准作业。
7.高空作业不准乱丢乱抛各种物件。
8.上高空作业首先要检查设备的牢固程度,严禁多人一处超荷载作业。
9.严禁井字架吊篮乘人。
10.严禁风力五级以上吊装及高处焊接作业。
11.木工间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生火及用电炉烧水煮饭。
1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13.脚手架上作业时严禁嬉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