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药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县(市)_________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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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农药│农药登记(临时)│牌号、商标│计量│数量│数量 │总金额│
│(通用名)│类别│ 证 号 │ │单位│ │(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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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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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提示:需要填写下列条款中的时,请打"√"。)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农药质量对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提供质量法定机构的质检报告),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四、买卖双方现场对农药交付、验收(农药包装要求:农药包装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和方法、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分装的农药产品,除注明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明分装登记证号、分装日期、分装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五、买卖双方对农药抽样封存的约定:_________。
六、结算方式:货款已付。货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开具销售凭证。
七、农药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买受人有权要求换货、退货。
八、买受人应按所买农药标签注明的用途、使用技术和方法在有效期内使用农药。
九、双方在上述条款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农药质量出现问题,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他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之后。
出卖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