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5 来源:买卖合同
今年7月底,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预付了2万元的定金,但是因为当时房主还有购房贷款没有还清,所以合同上我们并没有签字。前两天我打电话询问他能否按时交房时,他却说要等到明年,并否认了当时的约定。当时付定金时房主写了收据。请问如果房主毁约,我能否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 王先生
昌平“148”: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购房,该房要经过房管部门抵押备案,凡贷款购房其所有权都办理抵押手续。凡购买贷款二手房必须经过银行同意,并确定贷款债务人以后,房屋才能进入买卖程序。
王先生在未经银行同意允许该房屋买卖的情况下,给付买房定金,是一种无效行为,双方房屋买卖行为不能成立。因此,如果房主反悔,该所谓“定金”只能要回原数,不能要求其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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