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0 来源:租赁合同
有关解除租赁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解除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证 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200X年01月01日起至 200X年12月31日止。现因乙方于200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200X年01月01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0。 缴纳200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
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日
年月 日
致_____先生/小姐:
您好!
我是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号楼____单元房屋的房东____,您于___年 ____月与我签订《房屋租房合同》,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 ____年,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____元。该合同履行期间,您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房屋租金,经我多次催告后,仍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解除我们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此,我现在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2日内(最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2时前)搬出位于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号楼____单元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上述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
本通知函一式两份,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 年 月 日就乙方承租 号商铺签订《 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 年 月 日协商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商铺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还;但可退还管理费及推广费部分,共计 元;因乙方尚欠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共计 5元,故甲方实际退费金额为 元。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XX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XX
鉴于甲、乙双方20xx 年6 月 6日就乙方承租甲方散装粉货挂车签订《 车辆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合同》终止、车辆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20xx 年9 月 23日协商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20xx 年9 月 23日前将车辆退还给甲方。
三、乙方承担车辆实际退还之日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驾驶员工资、路桥费、停车费、交通违章费用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车辆时应保证车辆各种设施齐全、配件完整能正常使用,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租赁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向甲方交纳车辆租费的履约保证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还;但可退还管理费及推广费部分,共计 元;因乙方尚欠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共计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与甲方于20xx年7月10日签订了《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甲方位于z市zz18号z购物中心夹层(即M层)M-050号商铺,用于经营酸奶冰淇淋、咖啡、休闲饮品、小吃(品牌为“yoge valley”)。
截止20xx年3月28日,乙方已累计拖欠甲方租赁费用合计57184.10元(其中:租金13905.00元、管理费17358.20元、推广费1390.50元,电费3555.20元,水费122.50元,滞纳金20852.70元)。甲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缴,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缴交欠款。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已逾期交付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且乙方于20xx年9月起擅自停止该商铺经营活动。根据《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等约定,甲方已于20xx年3月xx日正式向乙方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
为妥善处理,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按如下条款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确认于20xx年___月___日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乙方必须在20xx年___月___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甲方,办理相关交铺手续,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逾期,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乙方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
3、甲方同意在乙方办完交铺手续后当天退还其首月管理费押金3453.20元、管理费保证金6906.40元、诚意金4600.20元、租赁保证金10359.60元、20xx年8月管理费518.00元,合计金额25837.40元。
本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按上述条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纠纷。若乙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特此确认。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20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车辆运营状况等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与乙方之间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车辆租赁合同》内的十二辆重型卡车交付给甲方,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原件、营运证原件、完税证等全部手续一并交给甲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车辆租赁合同》内涉及的十二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毕租赁的十二辆重型卡车的更名过户手续,如果办理过程中出现延期,与乙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办理完毕十二辆重型卡车的更名过户手续,则上述车辆产生的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车辆过户,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应归还给公司,完成公司车辆买卖的账务处理及票据整理。
4、本协议签订之日前上述车辆出现的债权债务、违章、交通事故赔偿、税金等全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车辆出现的债权债务、违章、交通事故赔偿、税金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胡先生为开办浴场向某公司租赁了一处营业场所,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某公司将1300多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公共设施出租给胡某开办浴场,租期为5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20万元,第一年租金进场时支付10万元,签订合同时支付10万元,第二年起于每年7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如果拖欠租金时间超过两个月,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另外,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限开始之前,给予胡某三个月的时间作为浴场的装潢、装修、预备开业期,此三个月为免租期。合同还约定,胡某不得对租赁物的结构装潢、装饰作改动,租赁期满,浴场应将保持完好的房屋及占据使用的土地全部退还某公司。合同签订后,胡先生在承租房屋内开办了咖啡馆及浴场,前两年度的租金已付清。但从第三年起因欠外债,无力偿还,咖啡店及浴场停止经营,拖欠租金时间已达半年。为此,某公司将胡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被告偿付拖欠的租金,同时迁让出租赁房屋,搬走屋内的可移动物品,对租赁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原告所有。
本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拖欠租金时间超过两个月,某公司就有权终止合同,现在,胡某拖欠租金已达半年,某公司终止合同是可以的,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也是可以的。关键是装修的处理,是否可以要求将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自己所有。
对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装潢物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
承租人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或虽未经出租人明确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对,构成善意添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善意添附,合同终止,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时,出租人享有了因承租人的添附行为而增加的租赁物的价值。通常情况下,该受益因缺乏法律或合同依据而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对此,可以分别处理:租赁合同正常终止,按房屋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参考给予适当补偿;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应根据违约责任原则,由出租人按装修的现存价值予以全额赔偿;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这种损失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这可视为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那么构成恶意添附。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对出租人的房屋造成了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在承租人构成侵权的情况下,承租人非但不得要求出租人对其装修投入进行补偿,相反出租人却可以因恶意装修造成其损失而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是由于胡某自己的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这种损失应由胡某自己承担。某公司要求将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自己所有也是可以的。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东营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乙方(承租方):东营新贵花嫁婚庆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20xx年12月5日共同签订的《 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12月4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2、乙方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给乙方剩余房租;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 的土地租凭给乙方作_茶楼 _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现因租凭合同期限已满,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租赁期间,除甲方已有建筑和设施外,在该土地上新建、新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以满,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和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
二、未缴纳的费用
乙方在租凭期间的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应在租赁合同解除当日全部缴纳,双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未缴纳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三、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身份证: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身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关案例:
案情徐某系安徽人,1996年6月到上海租赁一家私人店面开小超市,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租赁期自1996年6月起至租赁房屋动迁之日止,每月租金4000元,每年不予递增 。徐某考虑到可以长期租赁,尽管当时4000元的月租过高,还是咬牙租了下来。但几年下来,勉强糊口。
20xx年6月徐某缴房租,未料房东不愿收租金,明确表示要将租金抬高到月租10000元。徐某经测算,感到难以承受,于是手执合同与房东理论。但房东不予理睬,且委托律师发函告知租赁合同解除,并限时予以迁出。争气不争财,徐某也当即聘请律师回函,要求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经过两个月的反复交涉,由于双方在租金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房东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房东诉称:1996年6月双方订立租赁合同,在合同上约定 至租赁房屋动迁之日止 ,这属于不确定期限,现房屋需要自用,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已给被告一个月的宽限期,请求被告迁出租赁房屋。徐某辩称:当时租借房屋,房租是比较贵的,之所以接受,主要是考虑到可以长期租借。根据有约定从约定的规定,现在租赁房屋没有拆迁,故在租赁期限内,不同意解除合同。并反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判决徐某与房东的租赁合同解除,给徐某两个月搬迁宽展期,宽展期的房租予以免付。办案手记《合同法》确有 有约定从约定 的规定,但徐某与房东的合同中确实没有明确合同期限, 直至拆迁 的约定实属不明确的约定,即附合同的条件是不确定的,难道50年不拆就50年租借下去?故法院才有此判决。
根据上述判例可以看出,租赁合同一定要明确租赁的期限,用词一定要严谨,否则极易引发争议。
相关案例分析:
解放前,李先生将一套私房出租给黄老太。李先生同黄老太的租赁关系一直保持至1998年房屋动迁。经裁决,动迁部门将李先生妻子和黄老太安置到本市A房屋居住;李太太一次性付清房屋差价后,拥有产权,且继续与黄老太保持租赁关系。之后,黄老太与其大女儿搬入A房中。1999年12月,黄老太去世,其小女儿也搬入A房。20xx年,李太太取得A房产权,要求黄老太两个女儿迁出A房,但大女儿认为自己是同住人,按月支付租金,不同意搬迁。无奈之下,李太太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身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黄老太的女儿租赁李先生夫妇的房屋居住,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1998年,动迁公司将李先生的妻子作为被动迁房屋的产权人,继续同黄老太保持租赁关系。但是1999年黄老太去世后,黄老太和李先生妻子之间的租赁关系已不存在。李先生妻子仍将房屋出租给黄老太的女儿居住。
依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李先生的妻子只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黄老太的女儿,就可完全解除租赁关系。
范文大全 · 手机版 m.fwd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