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3 来源:检讨书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课讲话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决心。
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在早自习的时候说话,我不应该违背老师的规定,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完全的听从老师的话,而我这次没有很好的重视到老师讲的话。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
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
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我们应该去维护而不是去破坏它!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
范文二
老师:
本人首先对我上课说话表示抱歉,所以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课讲话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决心. 很遗憾要交这份上自习课讲话的检讨书给您,通过写这份检讨书,我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了很深的认识。
今天上课,
我在课堂上吵闹,让老师您在百忙之中也还为我的不懂事儿忧心,在此我特为我的无知,特向您做最深刻的检讨。 首先,我认识到造成我自习讲话最直接的原因是我的自我约束力能力过差了,当把作业完成以后,就觉得没事可做;就找了几个同学聊天,说话声音于是便无所顾忌的加大了,慢慢的演变成了飞扬的课题气氛。当然,这不能成为自习课不遵守纪律的借口。先人曾说过我们只有认真反思错误,寻找错误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 我在此保证如果有一次重来该国的机会,我会尽我之所能克制自己,绝不犯同样的错误了。
对于我上网,我在此也承诺,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这样了,在此,我告诫,不,是提醒广大同学,尽量少上通宵,对身体不好,还浪费钱。
抽烟,一个在中国有四亿人拥有并且会给国家带来大量烟草消费收入的行为,是否真是错误的。不过事物的对错是看场合的——一个人平时杀了人是罪犯,战场上杀了人便是英雄。同样,抽烟,一个在社会上被默许的行为在学校中却是罪大恶极的。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老师也会抽烟。但学校会说,学生是学生,老师是老师,学生不许抽烟是法规中明确规定的。那么,学校为什么要禁止学生抽烟呢?其中暗含的一个逻辑是:抽烟的青少年必是流氓,或流氓青少年必抽烟。在这里我要为我自己澄清一些事实:我并非流氓,或者说至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流氓。我抽烟不是为了在学生中标榜自己很牛逼,很掉的形象,也不因为我与社会青年接触而必须与他们保持一致。我抽烟不带有任何社会性质,它纯粹是我个人性质的举动。那么,下面我将阐述它何以具有我的个人性质,并且我将在我对它个人性质的体验中得到的思考成果一并在这份保证书中写出。因此,这将会是一篇真正“深刻”的检讨书,当然,我还是会给出一个所有保证书必须有的保证:我不会再抽烟,并非因为外在社会高压的压迫与灌输,而是因为我已不需要再抽烟,或者说我抽烟的目的已经达到。
那么,我为什么要抽烟?或者说我所有通过抽烟的达到的目的是什么?这个用俗语说是“没学问”的行为,在我却恰恰相反。我抽烟正是为了做学问。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我象那些大思想家一样从尼古丁中得到对他们思想有用的灵感。在他们那里,烟已成为一种工具,一种被熟知的工具,人们对它意义的太多熟知反而掩盖了它真正的意义。海德格尔曾提出“应手状态”与“显在状态”。应手状态便是刚才说的那种情况,而显在状态即我所要达到的追求抽烟本身意义的那种情况。在这里,亲身体验成为一种必要。在这里我要为我自己作某些说明。我是一个迷恋于体验的人,我渴望经历世界上一切事物。然而这不是象兰波所说的那样“我想成为任何人”。我所执着的并非对象化的客体,而是我作为主体介入客体的过程:即体验。如同狄尔泰所提出的解释学基本原理一样:先在客体中消融主体,再在主体的反思过程中获得对客体的理解,既解释其所具有的真正意义。
当然,我抽第一根烟时并未带着“体验的目的”去体验,那完全是出于好奇心。我一共抽过三根烟,第一根是在一个星期前。
那时我在家看书,我被书页前佛落一德拿雪茄的样子深深吸引。出于崇敬心与好奇心,我自然地燃起对烟的渴望。如同那在家里唯一的一包香烟一样,我那时也是一个人在家。陀斯妥耶夫斯基曾在描写赌博时写道:当周围充满可能性时,你无法对之是而不见。事实上,在一个周围人都抽烟的环境中,我一直充满着抽烟的可能性。只是那时由于种种外在社会高压因素将这可能性埋没了。但那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外在社会监督给了我那种可能性实现的可能。于是自然而然地,我点燃并抽了第一根烟。我发现香烟本身并不象它所散发出的二手烟那样令人讨厌。于是我消除了对香烟的厌恶感。但同时,无形的外在社会压迫——即我一直被灌输的关于禁止抽烟的言论又给了我对抽烟的罪恶感。这让我想起边沁所谓的“透明监狱“。
当然,我有的并非完全是罪恶感,也有诸如“变的成熟“,”象思想家“等的快慰感。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罪恶感的消失,我对香烟的渴望与日俱增。我相信一根烟所含有的尼古丁并不足以让我上瘾,我所上瘾的并非是香烟,而是抽烟。并且那时我已经有了”体验“的这种想法,然而一根烟也完全不能满足我体验的需要。带着这种想法,我抽了第二根烟。
我相信两根烟所含有的尼古丁不能是我上瘾。但在获得对香烟完全感受与体验的行动指南下,我有了这样的看似荒谬的想法:我要强迫自己上瘾,然后再强迫自己介瘾。即我抽烟是为了戒烟。不过当第三根烟吸完后,我便不需要自己去戒烟了。外在的社会规范迫使我完全对香烟说拜拜了。不过我虽然没能获得上瘾的感受,不过我想一旦我上瘾的话,我的思考便会完全依赖于香烟,一旦当我想描述对戒烟的感受时,我也许会无法思考,那么我所做的一切行为也就没有意义了。因此我要感谢我的老师,你让我为追求真理只付出了很少的代价。
虽然看起来很象是辩驳,但这的确是我的保证书。因为正象我刚才所说的,我不会再抽烟,因为我抽烟的目的已经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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