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6 来源:检讨书
尊敬的班主任老师:
这次经过同学举报(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情况),您在我的包里发现了香烟。虽然说老师不能随便翻人家的包,但是既然已经翻包了,而且在里面也发现了这样一包xx牌香烟”(罪证)“,我就不得不供认不讳了。
我要是告诉您这包烟是人家嫁祸给我的,您一定不相信我吧,实际上我也不相信。这包烟是我从家里带来的,事情还要回顾到上个星期是我表姐嫁人,婚宴上我就收了这样一包香烟。可是我觉得xx牌香烟似乎拿出来很有面子,于是一直不舍得解开,只是带在身边准备在有机会的时候拿出来显摆显摆(不知道您是否理解我的心情)。
总的来说,身为一名学生,我不但不能吸烟,更加不能带香烟来学校玷污教室这样一股清泉(班级当中很多同学憎恨香烟)。而我的行为恰恰就是犯了众怒,我实在惭愧万分,决心当众在同学面前毁掉这包香烟。考虑到香烟这一事物的特殊性,我考虑一定不可以用火攻,一定要用水淹。
最后,我向您郑重保证:我以后再也不带任何不良物品到学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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