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8 来源: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周口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本人XX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情况、执行纪律和接受监督情况、履行廉政承诺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大家作以汇报。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四项职能,狠抓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采取措施,狠抓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即:狠刹党员干部赌博歪风;坚决治理打着领导旗号到基层索要财物和报销费用;认真清理高价租车问题;认真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杜绝收受礼金;根治‚节日病‛;狠刹利用公款送钱送物‚协调关系‛;重拳治理‚红白事‛大操大办、工作日饮酒歪风等,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坚持‚五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五个结合‛是:查处违纪案件与县委中心任务相结合,与廉政教育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与部门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基层查办能力和队伍素质相结合。‚四个重点‛是:以查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经济部门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为重点;以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经济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以查处扰乱经济秩序和危害经济发展的案件为重点;以查处各种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今年,太康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4件,涉及乡科级干部3件,一般干部55件,其他人员36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2件,涉及贪污贿赂类11件,违反财经纪律类8件,失职渎职类52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5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12件,其他违纪行为3件。共处分10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59人,其他人员37人。党纪处分44人,政纪处分57人。受双重处分1人,重处分28人,刑事处理8人。
(三)狠抓纠风工作,努力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一是认真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年初制定了《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春、秋两季开学后,采取查阅账簿、表册与调查学生及学生家长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学校的收费情况与公示栏的内容是否一致。共检查学校56所,调查学生及学生家长350人,走访教职工82人。共查处各类涉教收费不规范行为5件,涉案金额38万元,向学生退还各种违规收费38万元,严肃处理了有关的责任人。通过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大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全县涉路部门和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对非法喷涂执法标志且不按规定恢复本色的50辆‚中国公路‛车,现已全部强行恢复本色,并接受了其它处罚。在公路‚三乱‛易发路段设臵6只警示牌,公布了举报电话。今年以来共组织上路巡查38人次,查处上路违规执法和公路‚三乱‛案件3起,处理8人。通过治理,巩固和扩大了工作成果,确保了全县公路安全畅通。三是大力推进‚两清理、两规范‛工作,规范金融管理规定。按照周办文[XX]13号和周办[XX]15号《关于进一步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和‚小金库‛及非税收入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太办文[XX]10号和太办[XX]14号文件,冻结银行帐户902个,清理帐户400个,涉及单位285个。截止目前,已检查89个单位,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598万元。收缴违纪资金18.6万元,检查过程中受理案件4起,处理人员4人。四是治理企业‚四乱‛工作。对去年保留的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9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对公安局、计生委、法院等21个收费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涉及金额1200余万元。五是治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和查办干扰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共排查出企业周边治安乱点15个,其中县城10个、乡镇5个,破获涉企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训诫10人,治安处罚5人,批评教育5人;共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6起,党政纪处理4人。
二、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及履行情况
作为一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我摆正位臵,认清角色,积极主动协助县委书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系。层层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全县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网络。同时协助县委书记组织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季度汇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制度。协调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听取一次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半年进行一次督查,进一步增强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今年共对12名科级领导干部、1名股级干部、13个科级领导班子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三、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我一直都把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当作廉洁从政的基础,时刻都没有放松对自身的宗旨信念教育,努力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一个党员的宗旨观念不滑坡、不动摇,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思想境界,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先锋表率作用,在纪委机关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我严格按照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不干预和插手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用公款旅游;不跑官要官。
在今年的工作实践中,我认真履行年初做出的各项廉政承诺,做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秉公执纪,不徇私情;严格按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自觉检查自身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我决策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办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提出的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办事,坚决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利益;在下基层检查工作时,不接受吃请,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借用公款,更不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乘车和住房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搞特殊;以自己清正廉洁的行为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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