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就宜宾市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与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铁肩街金宏小区部分房产抵押借款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各大银行,金融,证券等机构申报抵押借款的全部相关手续;
2、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抵押借款的所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类金融银行结构申报抵押贷款的全部流程。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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