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19-11-11 来源:心得体会

《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条例》强调了社院的对外交流职能

  一

  对外交流被纳入社院基本任务之列

  《条例》指出社会主义学院基本任务包括: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

  此次《条例》把对外交流工作上升到社院的基本任务层面,提升了对外交流工作的重要性。这不仅为我们强化对外交流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对外交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社院的整体工作格局中,需要把对外交流作为社院发展新的增长点、创新点加以推进。

  二

  为对外交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依循

  《条例》的相关条款涉及对外交流的宗旨、内容、对象、目标任务等。

  宗旨:爱国主义

  主要内容:中华文化

  主要对象: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

  目标任务: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

  一是增强港澳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争取台湾民心认同,促进海外侨心凝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支持;

  二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助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在凝聚全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应有作用。

  由《条例》对推进对外交流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

  准确定位

  目前涉及港澳台及海外的对外交流工作是多部门及社会力量“大家共同来做”的局面。对此,体量较小的社院在对外交流中,如何差异化推进,突出特色、体现工作价值?这首先需要准确定位。

  基于《条例》主要综合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立足统战性。《条例》指出,社院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这需要我们的对外交流紧扣统战工作重点,为巩固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服务。

  二是突出文化学院身份。《条例》指出,社院经批准可以加挂中华文化学院的牌子,开展以爱国主义为宗旨,以中华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活动。对此,对外交流活动要充分用好“中华文化学院”这块牌子,突出文化学院身份。

  二

  善借外力

  《条例》指出,坚持联合办学、开放办学,汇聚优质资源,提高办学质量。依此精神以及现实困境,在对外交流工作中需善借外力,汇聚优质资源,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应当积极争取党委统战部、中央社院的支持;努力借助统战系统内外的其他部门,以及兄弟社院的资源;重视利用社会力量,特别是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对象的力量。同时,在工作中要保持学院的自主性。

  三

  注重青年群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就港澳台工作强调指出: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对此,我们在选择对外交流工作对象时,要注重青年群体,不断增强港澳青年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努力争取台湾青年的民心认同,积极促进海外青年侨胞的侨心凝聚。

  四

  加强宣传

  以宣传广泛介绍学院对外交流工作的成绩,不断扩大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争取外部资源。

  一是把宣传作为对外交流工作的组成部分,提前策划、后续跟进。

  二是形成媒体报道、信息报送、工作交流等立体多元的宣传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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