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6 来源:心得体会
一、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案例:
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
在20xx年5月的某一天,某校小学生肖某趁陈老师上课在黑板板书之机,偷偷地在课桌抽里玩小玩具。老师发现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玩具来,但何某再三否认玩了玩具。于是,王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用手上课本了他两个耳光,书本恰好是打在肖某的眼睛上,致使肖某左眼严重红肿,充血,好几天看不到东西,也不无法上学。后来,王老师赔偿了该同学的经济损失,学校也对该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
【分析】
在此案例中,王老师面对课堂突发是件,应冷静处理,调查了解情况,以正面教育为主,讲清道理,使学生知错改错,而不能凭一时冲动体罚学生。因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王老师打了肖某两个耳光致使其左眼受伤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所以,王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王老师体罚肖某造成肖某眼睛受伤,根据医院的鉴定如属轻微伤,王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属轻伤或重伤,王老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属轻伤,加害人与受害人可以和解,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属重伤,无论受害人是否向司法机关控告,司法机关将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二、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确实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
在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安全教育的方法上,不宜一味说教,安全教育的形式要求多样化,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让学生乐于接受。只要教师们将爱予以学生,爱生如子,时刻记住安全的重要性,就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主动遵守安全规则,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快快乐乐成长”。
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演练,演练的目的:通过活动一方面检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是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操作办法;另一方面要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和互助逃生能力。安全演练涉及的内容很多,有消防安全演练、校园伤害事故演练,地质灾害事故演练等,但一定要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而且还必须要考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一定要在学校安全演练中给予加强和落实。
校园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确保班级教育教学工作顺畅开展的前提,对于每一位老师来说,杜绝学校的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是我们责任,我们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总之,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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