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中全会《决定》心得

发布时间:2016-11-18 来源:心得体会

解读四中全会《决定》心得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新办今天举行发布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对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及的司法领域的重大举措进行了详细说明,就避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领域的冤假错案、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问题进行解答。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问题一直被人们所关注,在发布会上,姜伟表示,《决定》要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主要有三个措施。

  姜伟:第一是全程留痕,就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要记录在案。

  第二要公开通报,领导干部插手司法活动情节恶劣的要公开通报。

  第三如果干预个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司法人员在履职的时候有时会受到外部干预,姜伟表示,司法权是居中裁判的权力,任何非法干预都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影响司法公信力。在实践中,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为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司法活动,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有以下几项:

  姜伟: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三是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或者打探案情等违法违纪活动。

  在司法领域,一些冤假错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四中全会也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姜伟表示,产生冤假错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防止冤假错案,需要多措并举。

  姜伟:《决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落实刑事诉讼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基本原则的重要举措。按照法律规定,案件侦查终结的证据标准、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与审判阶段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要求是一致的。

  针对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姜伟表示,目前从实践中来看,影响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环节,下一步将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

  姜伟:一是入口问题。四中全会这次提出了重大的改革举措,就是改变法院的立案机制,由立案审查制转为立案登记制,要求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二是程序空转问题。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就是解决程序空转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依照法律程序就能得到解决。

  三是维护司法权威。确有一些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是公正的,这时候我们要维护司法权威,要服从法院的裁判,但对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有关部门要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加以解决。

相关推荐

辞职报告 实习报告 述职报告 调查报告 调研报告 社会实践报告 工作报告 自查报告 心得体会 工作总结 军训心得体会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怎么写培训心得体会师德师风心得体会教师培训心得体会脱贫攻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党员学习心得体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党章心得体会读书心得体会实习心得体会工作心得体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党课学习心得体会安全心得体会教师学习心得体会党课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