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干部”座谈交流会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16-11-19 来源:心得体会
1月12日,xx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体现了总书记对我们县委书记及其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认真学习,作为一名县委书记,习总书记的讲话让我深受教育和鼓舞,整篇讲话既高屋建瓴、立意深远,让我感到倍增动力、倍增压力。
一是县委书记要“心中有党”,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偏。习总书记在这次座谈会上谈到,“对党忠诚,是县委书记的重要标准”,“如果没有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就很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县委书记必须“要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实际上就是要求,县委书记必须要心中有党,把对党的忠诚放在第一位。
二是县委书记要“心中有民”,不能忘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使用权力。“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直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做一名“心中有民”的县委书记,就是要牢记肩上的使命,不负人民的重托,在做决策、干工作时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不忘权力来自于人民,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要始终关注困难群众。习总书记高度关注落后地区和困难群众,强调“必须时不我待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作为县委书记,我们必须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把解决困难群众脱贫问题当做自己的分内之责,积极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县委书记要“心中有责”,不能只揽权不干事。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习总书记指出,“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县委书记干事业、做工作要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选准选好发展的思路、方向、布局和重点,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事情,避免短期目标和形象工程。要肩上有担当。习总书记说,“党看干部主要就是看肩膀能不能负重,能不能超负荷”,“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县委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面对的问题纷繁复杂,处理的工作事无巨细,没有敢于担当的“铁肩膀”,没有直面矛盾,敢啃硬骨头的决心是不行的,要用心、用情、用力、用智干事,才能闯出一番事业。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作为一名县委书记,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要工作有干劲。习总书记强调,县委书记“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坐在县委书记这个职位上,不能在其位而不谋其政,不能被动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必须有强烈的进取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保持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投入到干事创业中。
四是县委书记要“心中有戒”,不能触碰底线红线。要树立正确的廉洁观。县委书记只有树立正确的廉洁观,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尊、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县委领导下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要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治国,根基在基层。县委书记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县域治理,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要严守道德操守。习总书记要求,县委书记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引导全县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