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两委”班子的协调工作心得
发布时间:2016-11-19 来源:心得体会
村民自治“两委”班子的协调工作心得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村民自治作为党在农村着力推行的基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的重大创新工程,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村民自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摸索中前进,在前进中完美,效果是显著的,其作用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日益显现。但在新的形势下,“两委”班子如何协调开展工作,又如何带动当地的老百姓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是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指导“两委”班子如何协调开展工作,是我们面临村改工作中的又一个新问题。
近一年多来在我乡的村民自治实践工作得出经验:注意加强和改善“两委”班子的协调关系,是村民自治工作中的重之重。有的“两委”矛盾是在选举过程中就产生了的,但更多的是在村务决策和管理上的矛盾。现就针对村民自治选举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两委”班子在村务决策和管理上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如何协调“两委”班子关系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
村改选举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非法拉选票
漾濞县双涧乡是在去年6月至9月,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选举产生了5个村党支部委员会和5个村民委员会,全乡全面实现了村民自治。总体效果是显著的,它极大地深化了山区农村村级组织体制的改革,增强了乡村两级组织体制的活力,推动了山区农村的发展。
但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不可置疑,不可回避,不可忽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将会对我们今后的“两委”选举工作提供一些好的经验,促进村改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两委”选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家族势力影响着选举。有的村在选举过程中,从候选人的产生到竞选成功,都受到家族势力的影响,比如有的候选人,候选条件很一般,但靠着庞大的家族势力,拉选票,搞串联,完全控制着整过选举过程。反而那些有一定真才实学、公道正派、有一定管理能力,群众拥护的候选人,却往往得不到人源背景的帮助而参选失败,体现不出选民们的真正意志。二是个体老板的竞选影响着选举。有的个体老板有了一定的资财后,想弃商投政,参与了竞选活动,这些个体老板靠着资金雄厚的优势,不惜遍地撒金,非法拉选票,使选举活动受他们左右,严重地破坏了选举法。三是当地选民的整体素质影响着选举。许多山区农村的广大村民对选举工作反映冷漠,思想不够解放,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素质普遍低下,认为谁当支书、村主任与已无关,投谁不投谁对自已关系不大。因此,就给那些进行非法选举活动的人创造了条件,谁给他们好处就投谁的票,不把村中的大事当回事等等。
在选举过程中出现以上这些问题,必然地给选举产生后的“两委”班子不好协调工作和产生矛盾埋下了伏笔。其实我们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不能回避地认识到,主要是我们在引导村民、宣传政策、制定选举法规、业务指导上是存在不足和问题的。当然,作为一项新的制度,新的体制,干部群众一时难以适应,出些问题是正常的,是难免的。关键是我们如何认清主流、把握方向,善于总结、找准问题,便于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的问题。[!--empirenews.page--] “两委”在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主要矛盾:争权夺利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步入正常工作不久,有的村逐步在村务决策和管理上不断产生矛盾,并使矛盾日见突出,有的关系还比较紧张,影响了正常的工作。一般表现为:一是争权夺利矛盾暗生。村民委员会认为自已是村民们选举的,现在是村民自治,应该是自己说了算,因此,做事一般不与村党支部商量,我行我索,甚至有的时候,连乡党委政府的话都不当一回事,使许多乡村工作显得异常的被动。村党支部则认为村民委员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村民委员会这种不请示不汇报的行为是对村党支部的蔑视,于是,凡是村民委员会擅自布置的工作和其它所有村务工作都一概否认,使许多村民在村上办不了事。“两委”关系紧张还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权属的争执上,都认为村级的经济应该属于自己管理才对。所以明争暗斗,矛盾日见突出,村里显得很是不太平起来。二是推拉扯皮矛盾上升。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都是选举产生的,因此,新上任的村干部,都不敢大胆地管理,该说的不敢说,该管的不敢管,怕失去下届的选票,甚至有的村干部为了在村民们面前喜功卖好,有权有利的事争着管,无权无利或得罪村民们的事就互相推着、滑着,谁都不愿意去做,出了问题,就你推我滑谁都不愿承担责任,矛盾不断加深。三是互相拆台矛盾激化。有的村民委员会喜功好大,素质低,不尊守村规民约,与村党支部比高低,争大小,因此,就发展到了你上树我扯脚、互相打小报告、否认对方功过是非的现象,有的时候竟然面对面吵架争执不休,矛盾公开化。有的还发展到你在村上,我就不在,几个村干部竟然很难走到一起,村民找村干部办事找不到村干部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村务的工作等等。
化解村民自治中的矛盾关键在于: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村级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认真分析村民自治中的矛盾问题,有的矛盾是老村级组织的时候本来就有的,延伸到了村民自治当中,成了新问题,但更多的是村民自治当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这主要是由于农村推行村民自治、让农民自己当家做主人这种新型制度与原有的的思维模式、领导方式、管理体制、工作方法发生了碰撞的结果;主要是一时打破了原先村级干部考察任命、优化组合的方式,把村中的当家人拿给村民自已民主推选,因此在组织实施、引导村民选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漏洞,把那些素质低、甚至是有过违反乱纪的人选进了班子等原因;主要是对“两委”新班子的业务指导、政策教育不够及时,配套管理跟不上,管理制度缺位,职责不分,村党支部不知道管些什么、村民委员会不知道干些什么,村党支部缺乏民主意识,村民委员会缺乏工作经验,村级所制定的有些管理制度落不到实处等等所至。提出这些问题不是讲村民自治有不好的地方,村民自治是我们党顺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而做出的正确选择,是合民心顺民意的大事,它全面深化了农村体制改革,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关键是我们如何引导、教育、组织村民搞好自治的问题。
针对以上在村民自治的选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两委”班子的一些矛盾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做工作:一是在选举过程中做到政策宣传到位、业务指导到位、选举措施定到位,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正把群众拥护、有真才实学的人选出来,完全体现选民意愿,保正选举质量。二是村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管农村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只有正确地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村民自治得到有力的保障和保持正确的方向,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但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指导他们,搞清楚坚持党的领导的含义,搞清楚什么是坚持党的领导,什么不是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够很好地地坚持党的领导。三是规范村民自治的决策和管理程序。制定和完善村务管理办法,理清职责范围,明确职责关系,强化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等都是解决村民自治中矛盾问题的关键。
只有不断注意改善村民自治中“两委”班子的协调工作,才能使村民自治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