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8 来源:邀请函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函的使用范围极广,使用频率极高,可谓公文中的"轻武器".具体来说,函的用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的公务联系,往来.
2.向无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有关事项.
3.业务主管部门答复审批无上下级隶属关系的机关请求批准的事项.
4.机关单位对个人的事务联系,如复群众来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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