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调入工作证明

发布时间:2016-11-26 来源:证明

会计证调入工作证明

一、办理对象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

二、提交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可登陆各官方网站提交申请后生成并自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④个人信息磁盘。(跨省调动不需提供)

三、办理期限:

五个工作日。

四、受理部门

调入手续受理部门: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相关推荐

情书 检讨书 委托书 保证书 承诺书 证明 倡议书 公证书 悔过书 意向书 担保书 请假条 借条 创业计划书 策划书 建议书 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模板收入证明模板工作证明模板实习证明收入证明实习证明模板在职证明收入证明怎么开贫困证明居住证明怎么开证明格式在职证明模板居住证明工作证明怎么开婚育证明工资证明模板社保证明学历证明工资证明资信证明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