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老师工作年限证明(2)
发布时间:2016-11-26 来源:证明
xx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身份认定和工作年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拟参加养老保险类型 身份证号码 辞退(清退、自动
离岗)时间及原因 户籍类型 人员 类别 任教起始 时间 累计任教 年限 联系方式 现居住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屯) 从教经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原任教学校 任教时间 证明人(原任教学校或同期公办教师2人)及联系电话 时任校长、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纸质证明材料 人证材料 县级及以上 县级以下 [!--empirenews.page--] 原任教学校 审核意见 同意认定 同志为 身份,认定其工作年限为 年。 校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原任教学校 审核意见 同意认定 同志为 身份,认定其工作年限为 年。 校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街道) 审核意见 同意认定 同志为 身份,认定其工作年限为 年。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empirenews.page--] 乡镇中心校
审核意见 同意认定 同志为 身份,认定其工作年限为 年。 审核人(签字):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意见 同意乡镇中心校对其身份、工作年限的认定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认定 同志为 身份,认定其工作年限为 年。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县(市、区)政府审核意见 [!--empirenews.page--] 同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身份、工作年限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户籍类型为“农业”和“非农”两种类型。2.人员类别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两种类别。3. “纸质证明材料”指调动、聘用、表彰等文件的复印件、聘用证书(证件)、教师名册、工资册等能有效证明身份及工作时限的纸质凭证;“人证材料”指原任教学校或村委会(街道)出示的证明;原任教学校或同期公办教师出示的证明材料等。4.原任教学校已撤销的由中心校把关审核。5. 证明人必须写明现住址及原任职务。6. 拟参加养老保险类型指:(1)新农村养老保险;(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7. 此表必须用a4规格双面打印(复印),单面打印(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