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6 来源: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xx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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