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证明
婚育史包括婚次及每次结婚年龄,是否近亲结婚(直系血亲及三代旁系),对方健康及同居情况等,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婚育史证明样本,仅供参考!
***,女,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登记结婚,系初婚。***夫妻在婚姻期间,只生育了一个男孩,取名***,身份证号:*****。 ***属于独生子女家庭,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申报。
年 月 日
居住地社区(盖章)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 xxx(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xxx )与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xxx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系初婚,婚后于 2xxx年 xx月 xx日依法生育一男/女孩xxx,系初育,二人于 年 月 日协议/判决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 xxx于xx年xxx月xxx日与 (系再/初婚未育)登记结婚,至今未生育、无抱养子女,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九款“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规定,符合申请生育二胎条件,请计生委领导予以审批。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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