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自查报告
吃空(kòng)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等待遇的行为。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学校吃空响的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用!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琼编办〔20xx〕56号及三亚市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组字〔20xx〕103号的要求。为了工作更好开展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吃空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真耿(校长)
副组长:高启良(副校长)
组员:黎敏 麦彦 陈春杰
二、基本情况介绍
1、我校现有教职工18人,小学高级职称5人,小学壹级教师13人,硕士1人、本科学历2人,大专学历13人,中师1人。教师都非常敬业
2、20xx年11月我校哈道豪到医院检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及时报教育局办理病假,进行治疗;苏振华教师于20xx年12月离校出走,学校、家属均向派出所报警,并多次寻找。经学校多方了解苏振华教师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到目前为止两位教师未到校上课。
3、20xx三亚市教育局进行教师吃空饷专项工作调查时,学校及时上报两位教师的相关材料。
本学期一开学,我校就根据东纪发{20xx}19号文件和教育局关于全面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地组织和开展了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现将其工作和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门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我校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工作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的成员如下:
组 长:陈 良
副组长:符仁海(副校长)、陈琼菊(副校长)、陶建豪(副校长)
组 员:苏照光(工会主席)、符东升、苏金超、曾纪吉
二、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开展清理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以东纪发{20xx}19号文件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责任到人,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是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布置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三是认真对照清理的六项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地清理和开展自纠工作。
四是如实地填写好《东方市清理吃“空饷”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撰写好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不断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吃“空饷”人员为零的好局面。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自查小组,组长为邢福波校长,组员为蔡庆海副校长、邢孔海教导和邢吴吉总务,自查小组组员均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爱党爱国。
二、坚持整治基本原则
在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这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实事求是;
3、坚持校长负总责;
4、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
三、整治工作结果
我们按《通知》的有关要求,实行工作分工,深入到教师、群众中了解情况,结果如下:
1、学校没有在编不在岗人员。如未批退养占编领金人员,未批长期病假不上班人员,未批停薪保职人员,无故不在岗人员,职务改任不在岗人员。
2、学校没有离岗占编,伪编骗金以及已退休死亡不办理注销手续人员。
3、学校没有其他形式“吃空饷”的现象。如因故自动离职没有办理核销手续仍领工资人员,失踪多年仍由他人领工资人员,因故降低停发工资未办手续仍领原待遇人员,用少资请人代岗现象,冒领空编工资以及单位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等现象均不存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发【20xx】***号文件)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编办核定**党校行政编制*人,事业单位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
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20xx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深刻指出了干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从严管理干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关于全面清理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5个问题的通知》(毕组通〔20xx〕22号)、《中共纳雍县委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xx〕18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以及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 “冒充人头、吃空饷” 清理工作,现将清理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职员工基本情况
我校有在职教职员工13人,其中男教师10人,女教师3人;食堂工勤人员2人,学校安保员1人。
二、成立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督查领导小组
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为坚决纠正和查处 “冒充人头、吃空饷”等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干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扫除,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特成立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督查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君
副组长:罗大松 金城
成员:高福华 杨斌 范欢 许兰京 此项工作由李君同志亲自抓。
三、具体工作
1、本次清理范围为我校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
2、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我校于20xx年5月29日中午1点组织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认真学习了《中共纳雍县委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xx〕18号)文件精神,并传达了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5·28会议精神。
3、本次会议应到16人,实到xx人,病假1人,事假3人。
4、按照《中共纳雍县委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xx〕18号)文件精神如实对我校教职工、工勤人员、安保员进行清理排查,并认真对照《纳雍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冒充人头、吃空饷”人员登记表》填写。
四、本次排查的情况
我校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领导小组根据《中共纳雍县委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xx〕18号)文件精神逐一进行排查清理,排查情况如下:
1、我校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正常上班,并无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人员。
2、我校无未经有管理权限部门批准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离岗或带薪学习人员。
3、我校13名教职工中有朱敏教师经纳雍县教育局批准请病假,具体假期截止到20xx年6月5日。
我校已于20xx年5月27日上午9时37分去电通知该教师于病假结束的次日上午8点准时到校上班。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朱敏教师请病假超过规定时间未执行病假工资。
4、我校无被开除或已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未及时办理解除关系人员。
5、我校无在职人员、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和被宣告失踪逾期仍领取工资的人员。
6、我校无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停发工资人员。
7、我校无不经批准到县内其他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8、我校无跨地区交流后未迁转工资人员。
9、我校无借用及抽调人员。
10、我校无原批准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人员。
11、我校其他人员均在岗工作,无其他形式“冒充人头、吃空饷”人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认识。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各相关人员要认真对待清理,多支持、不干预。
2、认真落实。严格按照《中共纳雍县委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xx〕18号)文件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贯彻执行。
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校、县财政校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黄纪发〔〕4号)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党校,县编办核定我校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
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根据普教发[20xx]107号《印发《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的通知》、普教发[20xx]108号《普宁市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搞好我校“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二、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
1、做好自查准备工作。整理好我校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打印《20xx年7月份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印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
2、召开动员会。我校于8月2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布置“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要求所有到会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签名确认。
3、进行自查。我校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和《20xx年7月份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中所列人员进行自查,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4、进行公示。通过自查,我校将单位编制数及使用情况,在编在岗等人员情况于8月3日至8月8日在我校进行公示。
三、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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