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自查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18-05-02 来源: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xx”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政局自查报告4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xx”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xx”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范文大全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民政局为官不为自查报告 民政局自查报告(2)

  最近,按照《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狠抓作风效能建设,持续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重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将我单位党员干部加强自纠自查 、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以及反对“四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 做一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部署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

  2、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 自纠。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 ,列出详细专项整治清单,为专项整治工作打牢了基础。

  3、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自查 自纠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突出问题,(www.fwdq.com)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

  4、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把整改治理工作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措施和办法,认真检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处理意见。

  5、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专题台账。针对上级交办、征求到的意见、个人自查 出来的问题,对照5个整治重点:①群众观念淡薄;②工作执行不力;③工作不敢担当;④工作状态不佳;⑤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统一编号,纳入工作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了专项整治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

  二、关于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和“为官不为”等问题的检查说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显现,作风建设也不例外。中央、省市委针对新情况 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对新的规章制度,我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生活中认真贯彻落实。但在“为官不为”方面,有时也存在“遇到难事绕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对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相应的,对人民群众赋予我的职责没有做到尽善尽美,还有许多工作没做实做好。主要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没有严格按“三严三实”要求对照自己,在这方面,我将认真加以整改,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我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征求的意见建议,明确改进措施,着力解决问题,实现自我净化和提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 修养。一是加强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章》及xx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等,并坚持收看每天的新闻联播,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忠实践 行者。二是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及时清洗思想上的灰尘,把群众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和完善调研 制度和调研 方式,深入群众,把群众的疾苦与需求真实地反映上来,尤其在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谋思路,出举措,把调研 成果有成效转化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实践 形式。对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探索和创新上下功夫,把解决问题做为创新的目标,在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方面深入研究思考,精心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基层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探索推广,以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成效提供保障

  (三)照章办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党章》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党政 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省的《实施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从小事做起,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倡导节俭办事,节俭生活,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民政局自查报告(3)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民政系统党委:

  根据《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支部对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十分重视,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并指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使用《党费收缴登记薄》,按时缴交党费,促进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增加工资收入能及时变更收缴基数和比例。我支部有党员28人,1-12月共缴纳党费 6019元。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均能自觉、按时、足额地按月交纳党费。没有出现拖交、代交、提前缴纳等现象。

  4、建立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的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

  中共鲤城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

  二O0四年十二月廿十日

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民政局自查报告(4)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xx”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xx”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XX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xx”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考试合格率达成1%。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条。(2分,自评2分)课件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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