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1 来源:自查报告
我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补植补造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镇党委、政府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目标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大山之中,自1999年退耕还林实施以来,完成退耕还林面积共计7650.8亩。经过对我镇前村、沟村两个村的实地勘查,结合实际,以及农户的种植意愿。按照“实地适树”原则,自XX年秋季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核桃林工作,该项工作涉及我镇2个村,地块为1999年以来的退耕还林地共计2559.4亩,其中前村1483.4亩、沟村1076亩。依照亩均补植嫁接核桃苗4株,共计栽植嫁接核桃苗木10237株。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开展自查验收工作
镇党委、政府抓住我县为全省核桃产业发展重点县的有利契机,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核桃林产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并在镇、村干部会议上重点强调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核桃林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专门成立了由班子成员为组长的自查自验工作小组,分别对我镇涉及退耕还林地补植补造核桃林重点展开自查。
三、自查自验的基本情况
经过对我镇两个村XX年度秋季实施的2559.4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核桃林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我镇巩固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经检查验收合格,做到“栽植一片、成效一片”,在保证种苗成活率的情况下,加强对核桃林幼苗的抚育管理,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产业化发展的成果,请县退耕办进行核查验收。
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县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根据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的安排,按国家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实施的退耕地还林生态林、实施退耕地还林经济林进行了全面自查验收,现将全县阶段验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1.自查的依据
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2.自查范围及任务量
本次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的范围包括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林8400亩,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济林151亩及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共计8552.1亩,涉及15个工程乡镇。
3.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此次全面自查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从县林业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抽出了28名业务人员组成14个自查小组,在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深入工程乡镇开展了自查工作。县领导小组组织了2个督导组负责自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把关。自查工作从2月25日全面展开,至3月10日结束。
二、工程管理和建设成效
(一)面积保存情况
全县阶段验收总面积8552.1亩,自查保存面积8552.1亩,占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552.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552.1亩,占100%。其中:生态林面积8400亩,实施面积8400亩,自查保存面积8400亩,占计划的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400亩,占保存面积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400亩,占100%;退耕地还林经济林151亩,实施面积151亩,自查保存面积151亩,占计划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51亩,占100%;退耕还林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自查保存合格面积1.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1亩,占100%。
(二)工程管理情况
1.档案管理
县林业局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落实了相应的设施设备,作业设计、合同卡片、自查验收、政策兑现相关工程建设资料较为完善。
2.管护情况
退耕还林地管护实行以经营者管护为主。县、乡层层制定了管护制度和办法,各工程村制定了退耕地管护的乡规民约。全县把退耕还林地纳入天保管护的范畴,作为天保管护人员的重要职责,退耕地管护总体效果较好。
3.退耕农户权益维护情况
从工程建设一开始,就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加强了监督检查,把国家补助钱、粮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特别是近年采取“一折通”方式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抵扣、挪用等违纪行为,维护了退耕农户利益,促进了工程建设。
4.退耕地效益情况
除业主承包经营的经济林地块管护措施落实,经营技术到位,效益较好,每亩收入可达多元,农户分散经营的地块经营管理较差,经济效益不高。
三、问题反映和分析
尽管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涉及面广、任务重等原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农户只享受国家补助,不履行抚育管护的义务,部分地方管护较差。有些小班虽然总体上已经达到成林标准,验收合格,但仍有零星地块保存率较低,需要进一步补植。
附件:1、遂宁市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面检查验收)结果统计表
2、遂宁市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
面检查验收)成林与林权证发放面积统计表
3、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申请补查
面积统计表
镇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璧山县林业局:根据县委县府的要求以及林业局的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搞好退耕还林工作,强化农民对退耕还林目的理解,规范农户对退耕还林的重栽轻管行为,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效益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凸显,5月底6月初,县林业局同我镇农技中心人员一道,开始了对我镇退耕还林的检查工作,检查的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一、大路镇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大路镇是一个农业大镇,退耕还林面积也是全县最大的镇之一。自XX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共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4301.51亩,其中生态林面积为10209.84亩,经济林面积为4091.67亩,每年按时兑付完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但自实施退耕还林以来,较多的农户栽轻管,抚育管理差,部分种苗的成活率较低。
二、成立了退耕还林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大路镇党委政府对此次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谭良宽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李贵春为副组长,农办主任、农技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技中心,由田云中任组长,下分三个组,由陈维军、何顺均负责原大路、青龙湖退耕还林检查;由陈小军、赵彬负责原保家退耕还林检查;由孙源、杨进伟负责原六塘退耕还林检查。
三、明确此次检查的目的,强化措施,确保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次退耕还林的目的,是要求农户对退耕还林工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对退耕还林林木的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早日实现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为了确保此次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专门召开了退耕还林检查专门会议,要求各村、社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镇党委政府也将该项工作纳入阶段性工作的重点,以压倒一切其他方面工作来保证此次退耕还林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四、退耕还林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退耕还林以自查为主,同时县林业局进行配合指导。县林业局同我镇分的三个小组一道,对全镇的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
此次检查中,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林粮间作现象较为严重。群众对退耕还林的要求意识较差,总是误以为种上林木,对退耕还林地是一种浪费,因此间作上一定的粮食作物。二是种苗的成活率较差。自退耕还林实施以来,我镇每年都组织了一定程度的种苗补植,这是因为,首先,退耕还林实施初年,农民的种植技术差,种苗的栽植时间没有很好的掌握,管理技术差,造成种苗成活率普遍偏低。其次,农户对退耕还林的不重视,造成牲畜等对种苗的损坏。三是抚育管理差。退耕还林实施后,外出打的人员增多,存在退耕还林地重栽轻管的现象。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由县林业局和镇农技中心一道,对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作出了以下决定。一是对抚育管理差、成活率低,林粮间作严重的社享受的退耕还林补助予以取缔;二是对抚育管理差,成活率未达到要求的社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同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复查。
此次检查,全镇共计退耕还14301.51亩,其中完全合格的面积有 亩,要求限期整改的面积有 亩,不合格的面积有 亩。
针对此次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查找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一是工作经费少,对农户的退耕还林管护指导不力;二是全镇退耕还林面积大,且零星分散,不便于管理,指导;三是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部分农户对退耕还林工作不重视,重栽轻管;四是缺乏村规民约的约束,导致牲畜对退耕还林林木的践踏。
通过这次退耕还林的自查工作,我们应当将退耕还林工作纳入政府全年工作的重点,长期不懈地抓下去,加大对退耕还林地的管护,指导,确保退耕地中不存在林粮间作的现象发生,在保证种苗保存率的情况下,加强对退耕还林地的抚育管理,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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