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8 来源:自查报告
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直工委、农林水系统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xx、xx、xx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一)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2名,合计收缴党费12496.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8月份新增2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1名,合计收缴党费12355.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10月份1名党员调入开始缴纳。
(三)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至xx年11月,我局共有党员74名,合计收缴党费11264.18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一名党员于7月份调入8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调出停止缴纳,7月份新增5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现将我局收缴与管理党费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机关党支部,要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局机关党支部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设想
xx-xx年,我局机关党支部虽然按照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但在完成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1、在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领导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继续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2、加强党费观念教育,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的认识,从而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与兄弟单位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学习与交流,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党支部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党支部成立于9月6日,现有正式党员15人。9月18日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并报局党委批复。9月26日正式产生由黄淑芬、郭惠彬、黄英明、任婷婷、赵志铭等5位同志组成的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淑芬同志任书记,郭惠彬同志任副书记,黄英明同志任组织委员,任婷婷同志任宣传委员,赵志铭同志任纪检委员。
学校全体党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学期准备发展新党员1名(陈清越同志),由黄淑芬书记亲自考察培养。其他党员分别下到各年段,负责考察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作为明年的发展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教师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全体党员都能按月定额准时交纳党费,每月支部总收缴党费210元。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黄英明同志负责管理,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登记薄、上墙内容一致,并及时登记。党支部每月能按时向上级党组织全额上缴党费。
由于支部刚成立,各项工作还不完善,工作经验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我们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
10月18日
党委党费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校党组发[XX]3号)有关规定,机关一党委对XX年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现汇报如下:一、XX年党费的收缴情况
机关一党委下属有9个支部,共有党员170名。经检查,XX年共收缴党费人数169人(李万强同志在外学习,党关系已转出)。169名党员全部是按规定比例足月缴纳。各支部组织委员同志认真负责按时收缴党费,全年共收缴党费20385.10元。机关一党委已全部上交组织部。
二、党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机关一党委没有直接留成的党费,只有返还党费部分。党费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由机关一党委书记审批,并由党委秘书专人管理。XX年机关一党委使用党费为2912.80元。其中,党委换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邀请省党校专家做学习xx大辅导报告会花费210元;举行xx届三中全会知识竞赛试题和有关学习材料的印刷花费1400元;给党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征订党报党刊花费1302.80元。每年年底,机关一党委择机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全体党员进行公布。
机关一党委
XX年3月11日
党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惠市组传〔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20**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在常费收缴过程中,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每月足额交纳党费。我局有3个支总(其中一个党支部20**年未迁出),1个党总支,20**年有正式党员107名,2个预备党员,收缴党费5496元;20**年有正式党员109名,3名预备党员,收缴党费5448元;20**年有正式党员85名,3名预备党员,党费收缴工作还没开始。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单位或个人无截留党费或将党费挪作他用等现象发生。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我局党支部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党费的管理工作由党支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3、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4、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
5、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登记册、上交党费所有票据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
6、实行党费收缴通报制。党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7、定期自我检查,我局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局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存在个别党员党费上缴不及时的现象,主要是退休在外的党员,由于他们常年居住在外地,党费收缴困难;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有的党员主动及时交纳党费的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在工资收入变动后,不能及时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部分企业职工党员组织观念淡化,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收缴党费不够足额。
今后,我们将在县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范文大全 · 手机版 m.fwd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