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7 来源:自查报告
省就业工作督查组:
按照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就业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皖就办[XX]3号)要求,现就我市自3查工作开展情况及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就业工作自查活动在省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下,及时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就业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协调市财政、人事、教育、税务、工商、人行等相关部门对自查内容逐项进行了对照核查,并抽专人督查了各县(区)的自查落实情况,做到了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自查内容落实情况
(一)今年以来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XX年如何将促进城乡就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具体办法,并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将就业服务延伸到企业,延伸到城乡居民家庭特别是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放在当前就业工作首。4月3日召开了全市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XX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淮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区政府、市财政、税务、金融、工商、妇联、团委等单位就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分别做了大会发言。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我市根据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主要在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安徽省就失业登记证》发放与管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完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意见办法,为抓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奠定了基础。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7月底,我市已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58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57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18人,分别占省指标28700人的 %、6800人的 %和1800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59万元,占省指标6200万元的 %;新增创业培训900人,占省指标XX人的 %;农村新增转移就业12458人,占省指标8000人的 %,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万人,建立标准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试点镇5个、试点村8个;开展农民工技能性培训9984人,占省指标14400人的 %。
(二)就业政策制度和落实情况
1、落实省厅文件和制定配套政策情况。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皖发[XX]7号、皖政[XX]51号、皖政[XX]31号和皖政办[XX]6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实际,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强化政策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发[XX]6号),实施更加积极的城乡就业政策,全力促进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二是制定《淮北市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方案》,着手建立“1+x”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框架,提出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一体化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三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淮北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淮政办[XX]38号),将高校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残疾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享受与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四是制定《关于印发<淮北市就失业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劳障[XX]61号),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与管理,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率,稳步实现统筹城乡就业一体化的目标;四是制定《加强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意见》,按照“六个到位”、“十统一”的要求和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1、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年来,我们制定了《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政[XX]6号)等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体系。一是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组织起来就业、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范围。二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照每人XX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吸纳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其吸纳人数每人1500元、XX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三是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最长不超过3年的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认真组织落实“选调生”、“选聘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出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二至三年的实习、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
2、登记求职(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全面开展人性化就业服务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技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建立政策引导、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培训、档案托管、信息服务工作制度,积极为到淮北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等公共服务。加强与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及县区人才中心相关部门的联动互动,着力构建内外贯通、上下贯通、横向贯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招聘活动安全。建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通过政策调控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就业服务。截止7月底,共帮助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失业)登记,其中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已实现就业 人。
3、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主渠道作用,有针对性地举办多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不仅使企业更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增强其对毕业生的吸引力,也使毕业生能更多地与用人单位接触,增加就业机会和可能。一是开展组织“就业政策校园行”活动,通过在校园内设立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就业求职专场辅导会、创业成果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国家促进就业和扶持创业的政策规定、维权知识等,进一步提高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水平,转变就业观念,增强维权意识。二是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对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家庭困难的历届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零就业家庭”家庭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重点帮扶,通过加大帮扶力度,在其中一场对接洽谈会上使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突破了90%。三是积极搭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沟通平台,XX年以来,我市在保证招聘单位质量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按照不同专业、院校类别,组织举办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7场,累计提供31078个岗位信息,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份。其中深入淮北煤师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淮北一、二职业高中等学校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活动5次。
3、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转情况。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成立了“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将创业培训逐步向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延伸,培训对象扩大到城镇新增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人员,举办了下岗失业党员、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特色创业培训班。
4、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及创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建立了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600多个,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截止7月底,我市共举办创业培训26班,培训创业学员780人,其中成功创业275人,带动就业1688人。目前,全市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已达541家,其中创办经营企业86家,从事规模化养殖102个,安置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近2万人。
(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乡镇及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组织起来就业认定、困难就业群体就业帮扶等工作下移至社区,街道(乡镇)、社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了“充分就业创建活动”,发挥了小平台、“大窗口”作用。目前,我市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县区建立了4个人力资源市场,在19个街道、18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135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市人力资源市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县区、街道、社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同时,我市将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在相山区相南街道建立了淮北市相阳劳务市场,不仅强化了基层就业服务,而且有效解决了非正规劳务市场给主城区带来的市容、交通、治安等问题。强化社区建设,逐步形成了“兴办社区实体、鼓励企业吸纳、推行灵活就业”的社区就业模式,并把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初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重点工作下移社区,发挥了小平台、“大窗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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