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30 来源: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权谋私、以药谋私、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 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冯俊才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10月21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32份,整改案卷4份;11月5日,请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5、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识别真假药品(保健品)知识咨询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和非药品标识管理,于10月21至22日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分区(分柜)管理及分类陈列摆放专项检查;要在容城、朱河、新沟
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6、要根据药械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分类分期进行餐饮服务、药械法律法规和食品药械专业知识的计划安排培训。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底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现已完成对药品经营企业质管负责人gsp知识培训,11月16日,组织全县药品生产企业质管负责人进行了gmp知识培训。
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目前,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习,讲奉献”、“比勤政,讲文明”、“比廉洁,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司法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在县委第四督导组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党组狠抓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责任落实,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总体情况
(一)班子重视,狠抓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为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了《泸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予以通报,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和修改,确保整改方案的质量。
(二)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
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就整改措施的整改重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人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对每一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确立明确的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班子成员带头,立行立改,以严格标准、严厉措施、严肃纪律,抓好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二是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不求真务实问题,解决脱离群众、党的群众观点不牢问题,解决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强,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刹住“四风”更加有效,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党内生活更加严格。三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达到正风肃纪的效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四)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坚持开门整改
我局班子及个人把整改任务作为领导班子对干部群众的庄严承诺,整改内容向全局公布,改什么、怎么改、达到什么成效,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定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增强执行坚定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2.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落实整改情况:1.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及政策方面的学习;2.按时完成上级各项工作安排,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无群众举报投诉。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切实贯彻主集中制;2.规范党组集体决策机制;3.“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完善了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议事、决策机制,每月开一次班子例会,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3.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实时通报,目前已通报了2次。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措施,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构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3.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对重要领导和关键岗位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落实整改情况:1.抓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每月开一次通报会;2.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3. 对重要岗位实行了责任监督。
(四)选人用人方面关心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干部选用任用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民主推荐、任前谈话、任前公示等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加强了平常与干部职工的交流、沟通、培养。2.把群众公认、干有实绩的干部积极向上推荐,目前
向组织部门推荐了2名干部。
(五)贯彻落实纪律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2.加强纪律作风教育;3.积极推介、宣传司法行政典型。
落实整改情况:1.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子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央、省、州、县纪律作风规定的宣传。2.每月开展一次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3.积极推介司法行政典型,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六)贯彻落实纪律作风规定执行规定不严、督查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治力度,狠抓执纪管理;2.经常性开展自查、抽查、暗访,对违规违纪的行为,以通报批评、曝光等方式进行通报;3.对不敢担当、纪律松懈、作风漂浮、办事拖拉的干部,及时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领导督办通报,限期整改;2.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已开展暗访4次。3.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机制。
(七)纪律作风规定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
公车使用管理、干部考勤、请休假等10项制度,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八)政绩观有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1.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和政绩观;2. 杜绝“形象工程”、搞“花架子”。
落实整改情况:1.坚持司法行政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没有出现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2.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九)学风不浓问题。
整改措施: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树立良好学风。
落实整改情况:1.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坚持每年4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月1次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十)疏远脱离群众,不接地气问题。
整改措施:1.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2. 严格
执行领导干部分组带队下基层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年内下基层不少于60天;3.每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确定调研课题,每名班子成员提交1-2篇调研报告。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建立了《结对帮扶制度》;3.组织党员干部逐村、
逐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综治民调满意度。4.结合“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深入乡镇开展司法行政成果巡展和屈望、桥东社区个体门面户“一包双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件次。
(十一)工作作风漂浮,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1.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2.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严格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
落实整改情况:1.健全完善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对各股室绩效考核实行定指标、定任务,量化管理。3.要求党员干部下基层每月不少于8天。
(十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的管理,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率;2.严格公务接待数量,严禁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三)贪图享受,新办公楼超面积、较豪华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办公用房,按上级规定要求使用
办公室,不超标准、不超面积。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对超面积的领导及股室办公用房进行清退,已清空3间,合并3间,办公室不装修,仅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等设备。
(十四)求稳怕乱,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心,严肃整治“庸、懒、散”;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3.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教育。
落实整改情况:1. 严肃整治“庸、懒、散”,规范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公示制度、完善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2.从班子成员做起,让班子带头整改,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3.不定期督查,无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十五)超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2.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3.无一客多陪现象,实行对口接待;4.接待一律不发包包烟,不喝高档酒。
(十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问题。
整改措施:1.经常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强化吃苦耐劳精
神;2.完善工作创新机制;3.强化机关工作效能建设。
落实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健全完善了工作奖惩机制;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争创全省文明标兵单位。
(十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力度;2.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3.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落实整改情况:1. 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实施“法制宣传个十百千万工程”;2. 认真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月、九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目前已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2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和书籍5万多份;3.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展出;4.开展法治泸溪创建,办示范样板点5个;6.在白沙、武溪、浦市开展“法治文化长廊”阵地建设,获州好评。
(十八)法律服务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法律服务主动意识。2.强化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服务公信力。
落实整改情况:1.开展了“助改革 促发展 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2.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企业活动、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动;3.实行法律服务人员庭前资格审查制度;4.推行法律服务人员联系乡镇,每逢赶集日深入乡镇协助司法所开展工作,协助调处纠纷,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专项整治情况
局党组对照56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29项专项整治任务。
(一)严格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整治情况:一是在一楼大厅设置楼层示意图,对各楼层办公室进行标注,方便办事群众。二是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来电咨询或来局办事、干部职工来访,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热情接待、礼貌周到。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确定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他管理服务事项1项,对5项行政审批事项均设立了详细的许可条件、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后公布到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使服务对象一目了然。四是网上政务服务应入网项目已全部入网,截止到目前,已收件279件,办结279件,实现了实时录入和办理。五是在办公大楼外侧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在泸溪县政府网站司法局子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工作人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吃、拿、卡、要”的情况。
(二)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制定了《机关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的情况。
(三)严格整治“慵懒散”。
整治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行风和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管理规定》,通过考勤、上班时段抽查等方式,重点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基本杜绝了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四)严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整治情况:一是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二是通过自查,我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费,没有乱收费行为。
(五)严格整治公款送礼行为。
整治情况:通过全面清查,我局不存在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情况。
(六)严格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
整治情况: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州委七项,县委“六个一律”的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州司办[XX]32号《关于做好XX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及泸办[XX]63号《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节约,节省开支,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培训考察坚决不组织、不参加。同时,明令禁止工作人员在下基层调研和督查过程中接受土特产、礼品和礼金。通过自查,没有发生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在安排公务接待上,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
(七)严格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
整治情况:我局现有公务车辆5辆,4辆为上级政法部门装备配置,统一采购,1辆为省司法厅奖励基层司法所(浦市司法所)办案专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同时,严格按照《泸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要求,建立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台账,局内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每天如实填写公车使用日志,用车方面实行派车单制度,由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及用油。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公车一律封存在局院内停车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无公车私用现象。
(八)严格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整治情况:我局无办公用房,现借用我局业务用房大楼4楼、5楼办公,我局领导干部(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政治办主任、工会主席)共7人,原均在4楼办公,办公室面积为局长22.2平方米,其他为16.5平方米(此面积均含休息室、卫生间),按照泸办[XX]6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清理腾退方案,清理后,领导干部办公室均已腾退,党组书记、局长符登松搬至507号房与副科李作健共用一间办公室,其余领导班子也均搬到5楼2人一间,使用面积均为22.2平方米,符合副科级以上干部办公室面积标准。
(九)严格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十)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
(十一)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
整治情况:一是落实县财政有关要求,编实、编细基本支出,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务卡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严禁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整治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泸办发[XX]
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及泸办发[XX]18号《泸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对无公函的不予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三是建立公务活动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原始凭证归档备查。XX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2.1万元,1-4月实际支出总额为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开支仅为1.38万元,公务车辆开支1.5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十三)严格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未发现有违规设置“小金库”行为。
(十四)严格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2个(其中机关22
个,乡镇20个),机关无超编现象,乡镇目前在岗10人,
4人借调,1人跟班,借调及跟班人员均履行审批手续。
(十五)整治“吃空饷”。
整治情况:经自查清理,我局没有“吃空饷”现象。
(十六)严格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分调整配备干部、违反
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上述8方面问题。
(十七)严格整治党员干部“两违”(违法用地违规建
设)行为。
整治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泸溪县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局向“两违”办递交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动公开承诺书,全体干部职工也签订了公开承诺书。三是对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经过调查摸底,我局干部职工不存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情况。
(十八)严格整治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会主席带领7个小组深入到15个乡镇、建整扶贫村、“一包双联”门面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累计召开座谈会15次,参加人员达到17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 150余份,开展谈心谈话70多人次,在征求意见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共结对帮扶困难户12户,支持资金4万元,支持各类物资价值8000元。二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民调工作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从8月15日到10月10日,局班子成员带领股室联系1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开展案件评查及回访工作。
(十九)严格整治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落实领导联系会议制度、班子例会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份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进行开门接访和包案下访,到目前为止,我局无信访案件发生。
(二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情况:一是在司法局大门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制作宣传版块两块,深入乡镇开展宣传,同时积极在团结报、县人民政府网站就业务工作开展投稿,被采用三篇,办理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案件各一件,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震慑面、宣传面得到进一步增加。三是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收费标准。目前律师事务所公开了收费标准,完善了接待制度和办案流程、公示了办案律师形象,方便了当事人前来办事。全面审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对注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进行集中整顿,按要求落实一人要档,一所一档工作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开展了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四是突出解决法律服务中收费办不好事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管,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引导,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电话。五是下基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局基层股深入全县15个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督查,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提出了明确要求,截止目前,共调处各类纠纷1149件。我局今年将投入19万余元,加强对七个独立建所的基层司法所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支持。六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向领导汇报推行以奖代补制度。七是联系制作机关指示牌,花费5000元制作单位楼层平面示意图,从而方便群众办事。
(二十一)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整治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操作规程及各项禁令,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严格依法按程序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认识。通过自查,目前未发现有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
(二十二)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
整治情况:经排查,我局没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二十三)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通过排查,我局没有发现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现象。
(二十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
(二十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整治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签订公开承诺书,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二是通过排查,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现象。
(二十六)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畅通电话、信箱等举报途径,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局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二十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收“红包”及购物卡。
整治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党员干部职工收“红包”及购物卡现象。
(二十八)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均在办公场所公布了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没有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二十九)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
整治情况:按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将我局的惠民政策进行清理,整理了《依申请人申请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及时提交给县政务公开办,同时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建章立制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
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10项工作制度,即《泸溪县司法局党组及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机关工作制度》、《泸溪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结对帮扶制度》。
(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一是加大了督促检查执行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落实群众监督。三是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
泸溪县司法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自查报告
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自查报告 按照分公司党委《关于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电车保修厂结合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学习实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搞好自查
接到分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XX]9号文件以后,厂党总支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自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要求厂领导班子、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整改落实自查工作,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意义。努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和自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当前,就我们电车保修厂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与做好迎保建国60周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要把整改成果最大限度地体现在确保出色完成国庆保障任务上,真正做到迎保国庆各项工作平安顺利,万无一失。为此,厂党总支在国庆60周年庆典倒计时20天之即,向全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发出倡议,要求广大党、团员,继续深入学习好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昂的工作激情,全力以赴地做好国庆期间的各项保驾任务,这也是我们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具体体现。
二、明确目标,责任到位,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一是为了确保整改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厂党总支紧紧围绕努力建成“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稳定、和谐,让运营满意新电保”的目标,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1、突出重点整改目标。厂党总支对查找和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要集中整改重点问题进行归类排队,明确列出了整改落实时间表,以及整改目标和要求。
2、分解整改任务责任到人。把已经明确的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到主管领导和部门。并向广大职工进行公示。截止到目前,承诺近期解决的问题已完成90%。
3、完善工作制度,提供有力保障。为了使整改工作确实落到实处。我厂针对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建立了监督和制约机制,以保证这些问题能够按时限、按目标要求逐项加以解决。并做到有人过问,有人来抓,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效、见实效。
二是狠抓整改方案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明显。我厂的学习实践活动和整改落实方案在职工群众评议和测评中,满意达到了95%以上。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厂党员干部在企业要实现科学发展上形成了共识,向广大职工群众承诺的事已经开始兑现。应该说广大职工群众已经感受到了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气象。
首先,学习形成共识,思路明确清晰。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我
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的理解。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越学习越感到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方向明确。从而更加坚定了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为我们在思考和谋划企业未来发展战略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理论依据。
其次,明确任务责任,完善整改措施。在整改落实阶段,针对我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制定了7个方面16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做到了整改内容、时限、目标、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六个明确”。目前,这些整改任务正在按要求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先后解决职工队伍年轻化建设,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提高,以及厂院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0项。深得广大职工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第三,建立修订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清理和完善现有的一些工作机制,是落实整改阶段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相继修订和完善了《企业内部管理岗位见习制度》、《班组建设与管理办法》,以及《加强管理人员考核、考评办法》等,使相关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更加符合工作实际,更趋于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经过认真自查,我们电车保修厂查找出来的问题已经和正在
解决。一些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也在积极采取和完善措施,努力落实整改。但是,针对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如厂院综合治理问题),我们感到措施还不够得力,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继续狠抓整改落实工作。要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是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好党总支书记、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各项问题得到有效彻底解决。
第二,建立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要把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的长期主题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两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党员培训等制度。将学习科学发展观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之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电车保修厂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关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青群办发[XX]35号)精神,校党委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情况汇报,依据整改方案,逐项对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现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全省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校党委就后续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根据省活动办要求,学校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瞄准“四风”问题,明晰了六个方面、20项整改内容。同时,制定了制度建设计划,从8个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其中修订完善的制度13项,新建制度11项。主要涉及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决策、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整治文山会海,加强干部教师培训、绩效考核,加强校园稳定,规范运行质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目前,学校《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中确定的20项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18项,正在整改的2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4人)共确定整改措施21项,均已按时限要求整改落实。学校《制度建设计划》确定的新建、修订制度24个,已完成17个,还有7个制度正在抓紧制定完善。学校《“四风”专项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8个方面,现已全部落实。
需要说明的是,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为系统办学,其州、县电大均隶属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省电大进行教学指导。除省校(总部)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单位外,各州、县电大根据省活动办安排部署,均随各地进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因此,学校根据省活动办《通知》中有关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针对学校自身工作开展了认真自查。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在整治工作作风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从开展调查研究、服务师生、改进宣传报道、厉行节约、加强督查等方面提出了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我校按照《办法》的各项要求,在全校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整顿工作纪律等系列活动,加强了日常监督,严肃了工作纪律,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教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强了工作干劲。
二是在整治文山会海方面:以规范会议为突破口,修订完善了《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各类会议管理办法》,精简会议规模和数量、规范会议管理,精简全省性电大系统工作会议2个;以公文管理为切入点,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公文规范管理办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材料的规定》,学校党政文件得到有效精简,今年校内全面启用了电子公文系统,发件印制数量大幅减少。
三是在整治“庸懒散”现象方面:修订完善了《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校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明确职能、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提高部门工作运行质量和效能。通过绩效考核带动干部职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增强了内驱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同时,校组织人事处加大了工作时间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部门存在的“庸懒散”现象。
四是在整治“三公经费”方面:学校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经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执行省财政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标准,厉行勤俭节约,经费使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并进行全校公示,加强财务公开和群众监督。XX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压缩15.85万元。同时,为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教职工提出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等问题,校领导班子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新建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调研工作制度》、《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为探索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新成立了教学工作委员会,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职责和运作范围,形成了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修订《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加强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为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六是在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方面。针对教职工提出的相关建议,制定出台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调整专业结构,优化办学方式的实施意见》,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从而更加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开放大学建设的需要;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选拔实施办法》、《学校外聘辅导员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了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途径。新建《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队伍建设XX—2020年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计划新建《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科研团队管理办法》,加强教学科研团队的指导与管理,提升教师教研创新意识和竞争实力,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存在不足和后续整改思路
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党支部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重视不够,存在思想松懈的现象;二是个别整改任务没有完全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到位,需要抓紧整改。
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是一项长期任务。我校将按照省活动办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进一步巩固在理论上、实践上已取得的成果,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我校后续整改工作思路是: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场”的要求,以反对“四风”,正风肃纪为核心,以落实整改方案、制度建设计划和“四风”专项整治方案为抓手,统筹推进、逐项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电大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证。
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全面落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继续聚焦“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通过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立说立改,既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又立足当前抓整改、促落实,用整改成效取信于师生。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废、改、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项落实《计划》,将计划确定的新建、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和制度成果。
三是狠抓正风肃纪。继续落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使党员干部、教师对“四风”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加到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自律更加自觉主动。与此同时,坚持做到机构不撤、力量不减、人员不散,发挥好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作用;继续深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监督和评判,把服务师生工作做细做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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