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自查报告
一、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发放及政策执行情况
1、各类补贴对象的确定是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是否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
2、有无借信息调整之机擅自变动补贴数据、抵扣各种款项等违规行为。
3、是否存在按政策应享受补贴而未享受补贴的农户。
4、补贴卡是否由邮政、财政人员发放到户,是否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代保管补贴卡和代取补贴款的现象。
5、是否存在扣发、收取补贴卡代取补贴款抵扣各类集资款的现象。
6、有无拒绝、拖延兑付等阻挠农民自由提取补贴的现象,有无借兑付补贴资金之机,搭售各类物品和收取各类费用的现象。
二、两税征收及涉农收费
1、耕地占用税是否严格按照新的税额标准执行,征收税额是否按占地平方数计算核定。
2、两税是否存在违规不征、漏征、少征现象,是否存在降低税额标准等征收“人情税”和擅自提高标准征“过头税”的现象。
3、是否存在收税不开票、白条收税或税款不能及时入库等现象,是否存在有税不征借款垫税的现象。
4、是否存在村级代征并借机收取各种费用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
5、是否存在巧立名目乱收费项目,财政所人员是否经手收取,财政所是否签印。
6、经手的涉农收费是否缴入专户进行管理,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
三、村级财务管理
1、目前村级资金存在几个资金账户,XX年村级资金余额是否结转XX年账户进行核算。
2、村级的各项收入是否按要求缴入村级资金账户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存在村级自收自支未纳入村级资金管理的现象。
四、要求
各所要根据自查题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写出自查报告,于8月28日前报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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