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2 来源:小学五年级作文
书可以把你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我从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下面是范文大全小编带给大家的五年级第一单元优秀作文:我和书的故事,欢迎参阅。
我早就想买一套《纸项链》,然而书价一百三十元,太贵了。打开储蓄罐,全部家当只有30元,怎么办? 暑假,我来到上海伯父家。伯母在外滩有一家“快餐沙龙”,生意很是红火。嘿,有了…… 第二天,我成了店里的打工仔。说是打工,无非是端端盘子,帮客人点点餐而已。 我全副武装走马上任。系上围裙,戴上帽子,套上白手套,钻进吧台,多气派呀! 这天是星期天,人很多。我端着盘子在吧台与餐桌间穿梭着。走着走着,眼前一切都消失了,唯见书在远方向我招手,我快步冲上去。“扑!”哎呀不好!把茶泼到一位老太太身上了,老太太干净的裙子上顿时“钻”出讨厌的斑点,让人家大清早就触霉头,心里有愧了。“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连忙赔礼。“噢,没事。”老太太拉了拉裙子,轻轻地抚摸我的头,慈祥地笑笑。
忙碌了十多天,捧着汗水换来的100元,我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可以买书喽,买那朝思暮想的《纸项链》。 书,终于买回来了。我爱不释手,欣赏着那精美的封面,嗅着油墨的清香,心里乐滋滋的。 开学了,班上要建立“图书角”,班主任号召大家捐书,充实充实咱们的小书柜。 捐书,捐什么呢?我想到了《纸项链》。
不行,舍不得,这可是我辛勤劳动的结晶,一番思索后,我只带了一本发黄的《星际动物园》。 到了学校,我惊讶了,同学们都把自己心爱的“宝”书带来了。噍,陈朋朋那套《成长的声音》,可是他省吃俭用两个月才换来的;曾辉把她参加作文竞赛获得的奖品——《上下五千年》也献出来了。大家毫不犹豫,毫不吝啬,我还在乎什么呢? 下午,我捧来了“宝”书——《纸项链》。
书可以把你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我从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回忆的大门徐徐打开,还是小学生的我,对书本一点兴趣都没有,有时还会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感。每到我们班看书,我总是觉得很无聊。上初中后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和书之间的关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天,我旁边的同学刚刚看完一本书。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随手拿起了那本书,翻了翻,同学见了,却很热情地说:“你喜欢?拿出看吧!那可是一本好书哩!”我当时真的后悔极了,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说:“是吗?那看看!”回到座位,随手便把它扔在一角,没再理会这件事了。
几天后,我的同学突然问我:“书好看不?”这时我才想起这回事,却不敢告诉她我根本没理会那本书。支支吾吾地说:“还可以,不过没看完哩!”她听我这么说,笑眯眯地走开了。看到她那个样子,我心里感到有点内疚。于是便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叫《我和绰娅的故事》的书来。开始还是漫不经心的看,渐渐地我便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了。难道说我已经爱上书了?是的从那一瞬间开始,我知道自己会与书结下缘份了。
我该如何感谢我的那位同学呢,如果不是她我现在还是个浑沌的人,不知书为何物呢?
现在每到假日,我手中总会拿着一本书,她似乎成了我的好朋友,与我形影不离了。它时而叫我哈哈大笑,时而又叫我怒气冲冲,一会又变得悲伤、失落,不能自已。有那么几次我忘了吃饭,妈妈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通。虽然书是被迫暂时放下了,但心终归是放不下的,还是想着里面的故事情节,惦记着里面的人物。
此时此刻,才真正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不是吗?读书不仅使空虚变充实,而且还会增长你的见识。读书真是其乐无穷呀!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望。
甚至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很小的时候,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喜欢听妈妈拿着故事书为我讲故事。与别人不同的是,对于每个故事,我总要听上三、四遍才肯罢休。在幼儿园里,老师无意中发现我会讲故事,就拿出一本故事书让我念给小朋友们。正当老师为我能认识那么多字而惊异时,她忽然发现我竟然把书拿倒了,直瞪着眼睛在那里读。原来,这些故事我早在小的时候就已经“听熟”而“成诵”了。
随着认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啊!每当我独处一室,在可口的食品的伴随之下沉醉于佳作之中,忘情于纸页之间的时候,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最初,我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从《三百六十五个夜》到《安徒生童话》,那么多动人的故事和善良的形象共同塑造了我单纯而乐观的性格,从《红岩》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渐渐地,我的兴趣转向了科学读物。从我接触到的第一套知识丛书《十万个为什么》中,我不知解开了多少心底的迷,见识到多少新鲜的知识,接下来读到的《百科全书》、《趣味物理》等等,无一不令我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应该说,如果没有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如饥似渴的阅读,我今天决不会对自然科学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
我和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而我看来,书就是书。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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