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小学四年级作文
我有许多学习用品,摆满了我书桌的整个抽屉。不过要说喜欢,那肯定是我那支百乐钢笔了。这是我妈妈给我买的。我叫它“海蓝”,因为它的外壳是深蓝色的,像海的颜色,宽广而深遂,漂亮极了。
“海蓝”的外观和普通的钢笔没什么区别,同样有笔盖、笔尖、墨筒和外壳,它长13。5厘米,差不多相当于一部苹果手机的长度,直径约1.1厘米,属于耐看形的,越看越好看。
“海蓝”不仅外观好看,而且写起字来手感特别好,非常润滑,自从有了它,我的字也进步了很多,这使得我更加喜欢它了,恨不得睡觉也抱着它。
现在我写的字越来越好了,撇有撇尖,捺有捺脚,连同学们见了都啧啧称赞,我想我的钢笔也会非常高兴的。但是,有一天,我居然将我心爱的钢笔给弄丢了,我心急如焚——心爱的“海蓝”丢了,叫我怎能不急!我找遍了铅笔盒,翻遍了书包,还是不见这钢笔的踪影。我急得在原地团团转,像热锅上的蚂蚁——最后,翻箱倒柜找遍全家,仍不见其影。第二天来到学校,我目光直射讲台。书包还没放好,便直冲讲台走去。只见讲台上有一堆形形色色的笔:铅笔、水笔、圆珠笔……但其中有一支笔闪着高贵华丽的金光,映着晨曦的阳光,更是绚丽夺目。定睛一看,不正是我的“海蓝”么?我郑重地拿起我的钢笔,抚摸着它走到了座位上,把它轻轻的放回我的铅笔盒里。从此。我再也没丢过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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