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2 来源:初中二年级作文
书,是清晨初升的一轮太阳,照亮我们的胸膛;书,是清晨的露珠,洗净我们的灵魂;书,是一位知识广泛的老师,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
厩得我三岁的时候,便与书打了交道,那还是把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书——《安徒生童话》。不识字的我却还只是津津有味的看着书上的精美插画,那时候,书,还只是我的一位朋友。
上了三年级,爸爸便给我买了《唐诗三百首》,《鲁宾逊漂流记》等书。每次放学回家,写完作业以后,都要捧上一本,聚精会神地读起来,书上标注着密密麻麻的拼音和批注,每每看起来都会是一种享受,每每都会读的我身临其境,“难以自拔”,感觉自己就像在书的海洋中欢畅的遨游,以至于我忘记了时间,沉浸其中。书中,教会了我许多的道理,甚至有“一日无书,百日荒废”的感觉。就如同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上,就如同饥饿的人铺在面包上。”那时候,书便是我的家人……
直至上了初二,我还是对书恋恋不忘。觉得与书结下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不解之缘,每次放假,我都会携着一本书细细品读起来,品它的美,品它的味。那时的我,对书有了些尊重与敬仰之情,我总会被书的庄严所打动,感觉“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书中的精妙之处更是让我拍案叫好,书的滋味,让我情有独钟,那时,书,已毅然是我的老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其实更多的是感动,是希望,如果有人问我,书是什么滋味,酸的?苦的?辣的?我会回答他,是甜的……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的滋味,让我钟情于它,久久都散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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