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危害社会--诱发刑事犯罪
吸毒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就会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行以贩并吸、贪污、诈骗、盗窃、抢劫、凶杀等犯罪活动。美国政府调查表明吸毒者用于购买海洛因的钱款中20%是抢劫获得的,45%来源于贩毒,17%来自卖淫,12%来自盗窃,即总计约94%的毒资来自刑事犯罪活动。
云南吸毒人员刘湳斌,原是某银行系统工作人员,因染上毒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达74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天津吸毒人员荣国强因吸毒无经济来源,偷窃出租车司机驾驶证照后,进行敲诈。
安徽马鞍山吸毒人员李卫东、张静夫妇吸掉20万元家产后,伙同吸毒人员吴宝华大肆进行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1997年先后抢劫盗窃作案18起,最终锒铛入狱。
1994年11月25日深夜,吸毒人员周西民、白俊杰为弄钱吸毒,闯入陕西省著名画家秦惠浪家,将其一家4口人全部杀害。
罪犯周西民、白俊杰被执行死刑。
2.吸毒毁灭家庭--贻害后代
吸毒对后代贻害无穷。或是母婴垂直传播成为爱滋病受害者,或是一出生就染上了毒瘾成为小小的“瘾君子”,有的成为了吸毒父母亲毒瘾发作时发泄的对象。“瘾君子们!你们的后代无辜啊!”
南宁市一名妇女怀孕期间吸食毒品,胎儿在母体中深受其害,一出世就呈现窒息、痉挛状态,此后,母亲哺乳前必须吸食毒品,婴儿才肯进食,否则哭闹不止,严重危及生命。 广东某女生下“海洛因婴儿”。
宁夏一对夫妻吸毒败家,将5岁孩子托付给一名男子,孩子惨遭毒打。
3岁的丢丢没有父亲,他是被吸毒并卖淫的母亲郭某抵押给吸毒者林魁、王福和王凤妹三人的,仅仅一个多月,狠毒的林某、王某等人每逢毒瘾发作,便将无辜的孩子当成发泄的对象。捆绑、踢打、打火机烧、烟头烫。他们的人性完全泯灭在吸毒后的狂躁暴虐之中。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快速出击,一天内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三个罪犯很快被绳之以法。
3.吸毒毁灭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倾家荡产:吸毒的费用是个“无底洞”,普遍的工资收入根本不能满足吸毒的需要。即使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只能维持一时。因为毒瘾永远不可能得到满足,结果只能是吸得一贫如洗、倾家荡产。很多吸毒者为满足毒瘾不惜遗弃老人、出卖子女,甚至胁迫妻女卖淫以获取毒资,直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西宁市吸毒人员马某某夫妇二人因吸毒先后死亡,家中财产全被吸光,留下两个不满十岁的小孩和年迈的母亲,生活苦不堪言。
妻离子散
郑州市某夫妻双双因吸毒被强制解毒,家产也被耗尽。无人照顾的孩子来戒毒所求父母供他读书。
家破人亡
湖南某家全家吸毒,败家后全家自毁。
4.吸毒摧残人生--加速死亡
加速死亡:吸毒者为满足毒瘾易造成吸食(注射)过量毒品导致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或毒品中混杂有毒、有害物质出现过敏性休克及各种复杂的并发症,严重者导致死亡。
中央戏剧学院毕业的电影演员朱洁1997年因吸毒过量死亡,年仅28岁。
梁蓓丽,21岁,贵州人,一个聪慧、漂亮的女孩,染上毒瘾后,靠卖淫维持吸毒,因注射毒品过量死于南宁市街头。梁蓓丽死于南宁市街头。
5.吸毒摧残人生--自伤、自杀、自残
自伤、自残、自杀:吸毒者难以忍受毒瘾发作的巨大的痛苦,往往采取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的方式摆脱毒瘾的发作。
自伤 福州某男自伤左臂。
自杀 郑州陈某毒瘾发作难忍,用牙刷插入鼻孔自杀。
6.吸毒摧残人生---对身体的危害
大脑病变:近年来的研究证实,毒品能直接改变人脑中部分化学物质的结构,破坏、扰乱人体正常的高级神经活动,有的甚至毒害、损伤神经组织。
心脏病变:毒品毒害人体重要的组织、器官、对循环系统的毒害表现为血压下降,心动过缓。
瘦弱不堪:吸毒者胃肠道平滑肌和括约肌张力提高,蠕动减弱,出现消化和吸收功能障碍,食欲不振,甚至完全丧失营养摄入严重不足。
传染疾病:毒品破坏人体免疫机制,使吸毒者极易感染各种疾病。
传播艾滋病:吸毒者使用不洁的注射器或共用注射器造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直接血液传播或通过性接触感染爱滋病毒。
7.吸毒传染各种疾病
静脉注射、肌肉或皮下注射的吸毒方式,最容易传染各种皮肤病、性病、爱滋病,据统计,吸毒者因使用不洁注射器。而被感染乙肝或丙肝的,感染率高达22%和68%,截至1998年3月,我国检测发现,9970例爱滋病感染者,,其中66%是使用不洁注射器的吸毒者。 我相信吸毒的人不会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