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4 来源:承诺书
投资承诺书五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说到书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书信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文体。那么,怎么去写信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资承诺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投资承诺书 篇1
为切实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就优化投资环境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企业存在的首次违规行为,免于经济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损害公众健康的违法行为。
二、优化服务。对申办或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帮助和业务指导,对材料齐全、符合申办或变更要求的,我局在1周内上级机关和经办人取得联系。
三、勤政为民。对来宁投资医药项目的,协助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优先处置在宁陕客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做好客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接受监督。对单位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履行公开承诺的,可以向我局或县投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我局办公地点位于城关镇关口街28号,投诉电话;县投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是。
五、违诺责任。如工作人员违诺,违反县委、县政府 “十个严禁”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违诺责任追究。
承诺人:
20xx年x月xx日
投资承诺书 篇2
我公司决定在XXX产业园区内受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本投资人已认真阅读了告知事项的全部内容,自愿、郑重、诚实地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根据自己的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用地申请,合理集约用地,不以任何形式倒卖土地和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与用途。
2、承诺人保证园区管委会有权收回在项目建设完成后
闲置的土地,,在收回该闲置土地时园区管委会向企业退还企业在当初取得该块土地时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同时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收取土地闲置费。
3、承诺人保证在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意向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开工,并向园区管委会如实汇报工程进度。
4、承诺人保证按照投资意向书的约定足额投资。
5、承诺人保证在入住园区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
6、承诺人保证在入住园区后服从园区管委会的管理,并积极配合园区管委会的各项活动。
7、承诺人保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及噪声等均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和控制。如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愿意接受停产整顿,如整改后仍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则愿意转产,并接受相应的依法处理。
8、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自觉履行本承诺。除不可抗力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承诺人不能履行承诺违约外,若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本《承诺书》一经承诺人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0、本《承诺书》一式七份,承诺人与XXX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各执三份,存档一份。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承诺书 篇3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投资承诺书 篇4
致: 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鉴于:
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交易机构”)已经接受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的申请,对委托人依法持有的“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650万股股权转让”项目资产拟按人民币7672.5万元价格公开转让,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
二、【20xx】年【12】月【1】日,交易机构网站上发布了该项目公开转让公告。
三、本投资人有意向参与本项目交易,通过交易机构公开交易方式从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拟转让项目,在充分阅读、理解本文本及其他交易文件并完成相应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本投资人自愿、郑重、诚实地做出本承诺:
第一条 本投资人的陈述和声明
本投资人向交易机构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下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承诺书出具之日均为真实和准确,且将在全部交易过程亦为真实和准确:
1.1 投资人资格。本投资人具有签订本承诺书及签订和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的主体资格。
1.2 交易文件知悉。本投资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交易机构发布的《产权受让申请书》,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1.3 风险和瑕疵知悉。交易机构已经对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说明、提示和披露,本投资人已经对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资产的所有瑕疵、风险。
1.4.1本投资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投资人成为最终受让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就标的资产的取得、经营、处臵或其他事项而言,本投资人可能无法享有委托人所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4.2 本投资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承诺书及《产权受让申请书》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本投资人充分理解并知悉本次拟转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
第二条 本投资人的承诺
2.1 本投资人承诺在挂牌截止日17点前须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20xx万元交易保证金。本投资人确认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最终达成产权交易合同,则该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即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即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2 本投资人已知悉,如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后,本投资人未受让成功,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无息返还本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
2.3 剩余交易价款的支付。本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并承诺在 3 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指定帐户。
2.4《产权交易合同》的签署。本投资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并承诺在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5 本投资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保证金将被扣除,扣除的保证金除去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交易组织费用和经纪会员的代理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
(1)本投资人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
(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6 在标的资产完成变更登记后 3 个工作日内,最终买受人同意北京金融资
产交易所将已支付的.保证金和股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 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本投资人承诺,一旦交易成功,本投资人作为最终投资人将按照标的资产截至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的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委托人和交易机构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本投资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资产自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至标的资产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交付并移转给本投资人之日发生变化的,本投资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委托人和交易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本投资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
本投资人承诺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0xx 万元。一旦成为最终受让人,同意交易机构将本投资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作本投资人向融德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的交易价款。
户名: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01090879400120109082698
第四条 交易服务费
本投资人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照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第五条 成交价款
本投资人承诺,一旦成为最终买受人,将按照本承诺书约定及《产权交易合同》的规定向北金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
第六条 违反本承诺的责任
本投资人承诺,本投资人违反本承诺的规定的,愿意根据本承诺书与《产权交易合同》和相关法规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本承诺的效力
本承诺一经本投资人签字、盖章即对本投资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本承诺的文本
本《投资者承诺书》一式三份,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融德资产管理公司、本投资人各执一份。
本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资承诺书 篇5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__________(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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