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02 来源:调研报告
工商部门新的“三定”方案出台,“两费”征收工作停止,充分体现了工商部门已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要求工商部门创新监管机制,做到“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实现“四个转变”。工商所,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主力军和前沿哨所,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工商所执法仍然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不能适应形势需要,因此,应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
一、监管机制改革的基本结构
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是一个牵扯范围大,涉及内容多,上下联动的系统工程,但有其基本结构,建立起基本结构,监管机制改革的模型就形成了。
(一)执法机构的重组。收费取消后,基层工商所以前用于收费的近70%的精力都将用于基层执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首先要对基层执法机构进行重组和整合,强化“一室一队”建设,即在基层所建立综合服务室、巡查执法队。综合服务室负责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咨询登记,受理“12315”申诉(投诉)举报以及“红盾帮扶”活动调度等工作;巡查执法队按责任区负责对“经济户口”的现场检查核对、市场巡查监管、商标广告和合同行为管理、公平交易执法办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市场主体准入监管等工作。“室队”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实行工作流程衔接单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衔接紧密、运转有力、压茬进行、有条不紊。局机关业务股室也要整合,整合方向以规范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这三大板块为基础。
(二)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进行综合监管。有些人认为工商所行政执法就是充当“经济片警”,去巡查办案,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工商所综合监管任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履行登记初审职能,对企业办理登记开展咨询,对企业所提交的登记注册申请审查并进行实地调查,受上级委托对个体工商户直接登记发照等。二是建立“12315”维权网络,受理消费申诉、投诉、举报,处理辖区的消费纠纷。三是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加强动态监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依上级的要求和形势需要,对辖区的特殊行业开展专项整顿。
(三)建立市场主体监管档案,对市场主体实行户口管理。顺应监管机制日益规范化的发展趋势,工商所应全面建立监管档案,这也是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及交易行为实行动态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运用网络办公条件,在计算机信息管理基础上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全部信息进行监管。通过建立监管档案,对市场主体的变动情况、经济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等随时录入,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
二、监管机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建立起监管机制改革的基本结构是朝着监管机制改革目标迈出的决定性的一步,但并不是等于目标的最终实现,实现目标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一)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这里所指的制度,不仅是指我们平时制定的一般制度,它的最大特征是以制度为骨架,支撑出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围绕新的工作机制建制度。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负责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工作制度,二是负责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方面的日常巡查制度,三是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检查、检测等工作制度。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职责,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知道工作的流程,知道每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自觉尽心地开展工作。
(二)提高人员素质。监管机制改革赋予了工商所更多的行政执法权限,但由于受当前编制等多方面的影响,工商所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综合素质比较低,不能完全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易造成管理的真空。强化素质教育是当务之急,素质教育要总体安排,按层次分阶段实施,工作中还要新老人员合理搭配,当前应以信用信息化岗位大练兵为基础,搞好综合性和实用性培训,以适应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科学界定事权。下放多少行政执法权能保证工商所充分履行监管职能,这是监管机制改革的难点。多年以来,工商部门内设机构在增多,分工越来越细。改革中,对工商所下放执法权涉及这些机构执法权限的重新调整,给界定事权增加了难度,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从监管机制改革的大局出发,各内设机构要积极主动地支持工商所执法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工商所条例,按其规定的职责要落实到位,同时通过委托的方式,赋予工商所更多的执法权限。三是放权要适度,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定,有些权限只能由机关行使的不能下放。
(四)政策上倾斜。工商所开展执法活动,保障是必不可少的,要节约每一分钱用于工商所,举全局之力用于工商所建设。一方面,财力物力上要加大投入,让工商所有充足的办公经费。另一方面要抓好人员调整,把优秀的人员充实到工商所,要制定鼓励措施,提供更多的进修学习和提拔的机会。
(五)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多年沿用的工商所评价考()核体系已不能适应监管机制改革的需要。要改变过去单一的以收费额、办案数论业绩的方法,建立全面的公正的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要切实给工商所减负,减少评比检查和不必要的统计报表,定期进行综合性考评,考评指标要全面。通过科学考评,在工商所形成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氛围,推动工商所执法水平全面提高和监管职能的到位。
(六)健全监督制 https://约机制。监管机制改革使工商所权力增大,职能增多,执法领域拓宽。对此,必须及时地加以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首先强化内部约束,实行权力分解。其次要加强纵向的监督,上级机关要制定有关监督的规定,工商所权力的使用要明确必要的程序,确保依法行政。第三是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形式把工商所执法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七)引导树立服务意识。有人说,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后,事权多了,工作量大了,就像一个小的分局一样,这话有一定的道理,这就要求工商所在强化市场监管工作的同时,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理念。要主动处理好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勤沟通,多协调,以争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句话,要以勤政廉洁的作风,求真务实的精神,展现工商所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良好风貌。
三、监管机制改革中的有关问题
工商所监管机制改革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要不断地探索,大胆地实验。通过认真总结,巩固完善提高,在推行监管机制改革的实践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坚定信心,着力推进。监管机制改革是为了充分发挥工商所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降低行政成本,增强监管的力量,以适应工商部门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的需要。不难看出,工商部门今后的生存主要取决于它在市场监管中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此,每个人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回避矛盾,要克服困难和阻力,攻克难点,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走形式。监管机制改革不仅是形式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实质上的突破。如果只图形式,那么会导致改革最终失败。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有科学的方案,切实的措施。改革的各项内容要真正落到实处,体现实实在在的作风。要善于突出重点,抓住实质,不能走过场。
(三)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工商所基础状况不一,情况千差万别。监管机制改革要因地制宜,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不能强求所有的工商所都按同一模式,这样会适得其反。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监管机制改革推进的时间长,情况复杂,可能会因利益调整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对此,领导应做好综合协调把关工作。有关职能科室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任务。各业务科室要以改革大局为重,主动搞好配合。防止出现争权夺利,影响改革的进程。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谋新策,出新招,创新意,认真研究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打造“和谐工商”,为推进“四化建设”,实现“四个统一”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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