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决策机制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2 来源: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决策机制的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决策机制的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决策在各种决策主体的决策系统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央、地方、基层三个层面党的组织组成的。其中地方党委的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影响和制约着所属地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的工作,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说到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开创。   为了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的决策机制,促进地方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湖南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在会长戚和平同志的指导下,副会长王晓生同志的具体指导并参与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xx大“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精神,从4月至6月,用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邵阳、永州、郴州、长沙4市,邵阳、新邵、宁远、蓝山、永兴、宁乡6县和双清、苏仙岭、雨花3区,就市、县(区)两级地方党委的决策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调阅了XX年省委组织部对岳阳、株洲、湘潭等9个市州领导班子考察中涉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材料。在获取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对如何改革、完善地方党委决策机制的问题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对地方党委决策情况的基本估价   就调查4市、9县(区)的地方党委来看,决策情况总的来说是好的。许多同志特别是一些年纪较大的同志在座谈中谈到:“过去地方党委作决策,不少是感情用事、凭经验办事。搞了一些‘三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强令执行、拍屁股开溜)项目。教训太大了,交的学费太多了。”现在地方党委考虑问题总的来说比过去成熟得多。地方党委的决策正在实现由个人或少数个人拍板向民主决策、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由谋断一体决策向谋断分离决策、由分散决策向系统决策的转变。突出地表现在处理以下关系上比过去有了明显的进步。   一是在吃透上情、了解外情与掌握下情的关系上有进步。不少同志在发言中说,地方党委的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一个局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地方党委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核心,其决策必须掌握、熟悉下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以本地实际作为它的立足点。有些同志还认为现在的社会是开放型社会,因此还应拓宽调研的内容,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和“走出去”,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永州市委副书记龚武生说:“吃透上情、了解外情、掌握下情,并使三者结合起来。这是地方党委决策的基础性工作。这一工作做得如何关系到地方党委决策的成败。”我们所调查的各个市、县(区),都提出了好的发展思路,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这些,都是立足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上级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的产物。   二是在处理革命热情和科学态度的关系上有进步。座谈中不少同志说,地方党委的工作要有所作为,就必须有共产党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决策中体现开拓进取精神,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必须把革命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性结合起来。长沙市委、市政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以争创一流的精神,对城市建设高起点谋划。同时,运用经济规律和经济杠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使多种经济形式、资本构成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短短的三年内,在全国城市综合实力排名中,长沙市就由第19位提升到了第12位。长沙市不少干部、群众反映,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沙市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就是革命热情和科学态度相结合的范例。不少同志反映,现在地方党委决策,都讲科学、讲按规律办事,讲投入和产出之比,那种“不怕想不到,就怕做不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革命狂热基本上没有了,同时又绝不安于现状,体现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   三是在发挥群众、专家和领导作用的关系上有进步。一些市县的领导同志说,以往不少重大问题往往只是由少数领导者想办法、作决定,群众很少有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有的甚至长期对群众封锁消息。更谈不上听取专家意见,请专家咨询和论证。现在,地方党委作决策一般都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其主要形式有:(1)要求开展经常性调研和重大问题决策前的专题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2)对重大问题决策利用市县的媒体或张榜进行社会公示。(3)成立由具有代表性的有关人士及老同志组成的市县委“智囊团”或专门机构。(4)建立市县委和市县政府一把手和群众沟通的热线电话。在集中群众智慧的同时,市县委作决策都注意发挥了专家的作用。蓝山、苏仙、宁乡等县(区)除了重大问题决策临时请专家咨询外,还常年固定聘请了一些专家作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顾问。邵阳市委副书记肖刚强说:我们有“四不决策”的规定,即: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群众参与不决策,没有专家意见不决策,没有两套以上的方案供选择不决策。他认为,只有集思广益,领导者的作用才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四是在处理理性自觉和制度规范的关系上有进步。现在,市县委对决策一般都很重视,都能建立在理性自觉的基础上。这是保证决策正确有效的思想认识基础。永州市委近年来在市县(区)领导干部中开展了民主集中制的再教育,增强了地方党委民主决策的意识。长沙市雨花区委XX年9月召开了科学民主决策经验交流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理论上的抽象,大大深化了对决策规律的认识。在提高理性认识的基础上,决策的制度建设普遍有所加强。所调查的市县委都建立了调查研究制度以及与决策相关的一些制度,其中宁远县委还有比较配套的关于决策问题的制度。初步建立起来的制度规范,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保证。   党委正确决策是客观规律的反映,而决策的执行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决策出效益,决策出生产力。科学的决策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调查的4市、9县(区)由于决策水平提高,都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有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宁乡县委近年来在全县上下开展了宁乡发展思路的大讨论,要求全县干部群众“跳出湖南看宁乡,走出宁乡找差距”,

  提出了“经济进三强,建设卫星城”的总体目标,做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实现了经济的超常规和跨越式发展,去年财政收入接近4亿,实现了跻身全省三强的目标。   地方党委在决策逐步走上科学化民主化轨道,决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调查中我们感到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不完善的方面。比如,在决策各种变数增加的情况下,信息反馈机制还跟不上形势;有的还没有完全走出封闭式思考问题的圈子,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有的还存在发挥民主不够或“当断不断”的情况;有的虽建立了一些制度,但还不够完善,也还不够配套,特别是缺乏规范党委、人大、政府这些决策主体之间职能关系的制度;有的还存在机械地执行上级决策和照搬别人经验的情况,缺乏创新精神,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决策中的问题明显地带有长期存在的旧体制的痕迹。从主观方面,主要是地方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新形势。   二、地方党委决策的基本特点和必须遵循的原则   地方党委决策和其他决策主体的决策有共性,也有它的特殊性。在认识和掌握决策的共性时,注意研究它的特殊性,并根据其特点,确定地方党委决策必须遵循的特殊原则,地方党委的决策水平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1、它是导向性决策,必须坚持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原则   毛泽东曾把革命党比做“群众的向导”。地方党委在一个地方正是这种向导,其决策具有定向、引导、示范等功能,它在地方的决策系统中是一种导向性决策。而其他决策主体的决策则处于配合和从属的地位。调查中感到,地方党委做出的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特别是发展思路都起了这种作用,没有其他决策主体的决策另唱一个调、另吹一把号的情况。但是,要发挥地方党委决策的导向作用,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坚持党对国家事务政治领导的原则不动摇。党组织是政治组织,党领导的全部任务就在于实现自己的政治路线、政治纲领,以从根本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尽管党的领导实现方式有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三种,但从根本属性来讲则是政治领导。诚如邓小平所说,“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2页)在一个地方,只有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社会成员认同和自觉接受地方党委的政治领导,才能使地方党委的决策真正起到导向的作用。   2、它是宏观性决策,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   在一个地方,地方党委和其他决策主体决策的职能怎么划分,哪些该由地方党委决策,哪些不该由地方党委决策,也就是说地方党委决策应把握什么样的“度”,这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一些同志在座谈中说,“过去,在‘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包揽一切事务,事无巨细,都是党委说了算,这种局面不能再出现了。”不少同志说得好,地方党委决策是宏观性决策,它必须管方向,议大事,谋全局,集中精力抓好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大家反映这方面总的来说比过去好多了,当然也还存在某些“过”与“不及”的情况。要使地方党委决策成为宏观性决策,就必须坚持xx同志多次强调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地方党委对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事务应总揽,不能一切都包揽。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群众组织和经济文化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出自己相应的决策,从而形成发展经济和推进各项事业的最大合力。   3、它是集团型决策,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按决策方式的不同,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有首长负责制和委员会制两种不同的体制。实行首长负责制的班子在决策中也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但不要求照搬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和方式,首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我们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实行的都是委员会制,其决策都是集团型决策。这种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做出。针对我们党内在一个时期存在的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弊端,邓小平曾批评这不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明“民主集中制还没有成为严格的制度”。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230页)座谈中许多同志认为,坚持集团型决策,最根本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现在这一原则总的来说是坚持得比较好的。没有发现市县委书记凌驾于集体之上、搞个人说了算的情况。个别访问的邵阳县委书记周符波、永兴县委书记赵立民等说:作为县委的一把手,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总体筹划,在县委一班人中进行正确的引导,但在对重大问题表决中,自己也只有平等的一票,绝不能把个人的意志强加于班子中的其他同志。   4、它是指导性决策,必须坚持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化的原则   地方党委对本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中心环节。但是,党作为政治组织不具备行政的权力,其决策对社会成员不具有指令性作用,而只有指导性作用,它是一种指导性决策而非指令性决策。这种决策的贯彻执行,除了宣传教育和共产党员的示范引导外,一般还需要以立法建议的形式,通过法律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最终决定。因此,地方党委决策必须依法办事,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涉及经济文化事业、国家事务的决策,只能把自己的主张国家意志化才能要求社会成员执行。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化,是地方党委决策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依法办事的题中应有之义。调查中普遍反映,现在地方党委依法办事的观念都有了增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人事安排的正确决策一般都实现了国家意志化。   5、它是过程性决策,必须坚持从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的原则   决策是决策主体针对决策客体,通过调查研究,依据客观条件,使用科学方法,从若干个方案中选择一个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方案而进行的分析、判断和抉择的过程。它具有过程性。这个过程说到底是个认识过程。由于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才能够完成,因此,一个正确的决策也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形成。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我们过去上一些建设项目,当时看来是可行的,随着时间的

  委的同志说的,“一把手”不能当“家长”,但要当好“班长”。“一把手”应有~远瞩的眼光,一往无前的勇气,通盘筹划的能力,海纳百川的胸怀,能给一班人以正确的引导,在决策中发挥主心骨作用。   5、要继承我们党决策中的好传统,也要进行决策民主化的创新   尽管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发生过决策的失误,但决策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在多数情况下,特别是从遵义会议到建国初这一时期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决策过程中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原则和群众路线。许多地方党委在过去的决策中也有不少好的经验。不少同志说,过去我们党在决策中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好传统、好经验不能丢,而要结合新的形势继承和创造性地运用。但是,现在的历史条件和过去比有了很大的不同,决策从内容到形式、从原则到方法都需要创新。一些同志认为,现在,决策主体不但要熟悉省情市情县情,而且要了解国情和世情,上情下情都熟,内情外情都知,才能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建立在全面掌握分析实情的基础上。在决策的方式和手段上,要努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创新决策民主化的形式,包括创新决策信息采集、分析、综合等技术手段,利用网络、市民论坛、公民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从而实现决策形式和手段的与时俱进,这是保证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条件。   四、完善决策制度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有力保证   从一定意义上讲,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仅要增强决策主体的民主意识和科学精神,而且要建立起一套相关的制度包括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决策制度是科学精神和民主原则在行为规范上的体现,同时又是实现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有力保证。   1、建立健全社情~反映制度   建立社情~反映制度,畅通和拓展了解社情~渠道,这是了解民情、反映~、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必然要求。邵阳市委在动员全市干部开展“论民情、解民难、帮民富、保民安”的“四民”活动中,建立起了“走出去热心服务,迎进来热情问计,经常性热线联系”的“三热”工作机制,聘请2万多名民情联络员起经常性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作用,初步建立了社情~反映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反映制度,是决策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   2、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透明公开,通过本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让群众家喻户晓。公示时间选择在决策项目提出后,或初步决策方案做出后,也可在几个环节上都有不同形式的公示。还可举行听证会,让有关人员特别是社会贤达进行咨询,发表见解。调查中了解到,目前社会听证制度一般尚未建立起来,社会公示在蓝山县等地方已开始实行。建立起社会公示制和社会听证制,不仅便于了解~和集中民智,还能使群众是否公认真正成为决策的标准。   3、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是深化人们对决策规律认识的重要智力资源。郴州市建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出台了重要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办法,比较好地发挥了专家在决策中的“外脑”作用。但在一些地方,决策中请专家咨询和论证的工作,还做得很不够,没有坚持谋断分设,仍凭领导者的个人智慧拍板。调查中感到,专家咨询有个对专家资质的认知问题,决策项目和咨询专家的专业对接问题,借助专家“外脑”和降低决策成本问题等。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形成比较科学的专家咨询制度。一些地方党委的同志认为要重视发挥当地土专家的作用,还呼吁建立起常设性、专业性的社会咨询机构,出台相应的办法,这些看法和建议值得重视。   4、建立健全决策论证和评估制度   调研中发现,地方党委决策总的来说比过去开放多了,但一些地方的封闭性问题仍然值得重视。在这些地方,决策前缺乏全面的科学论证,决策中缺乏实事求是的评估,决策后缺乏有效的督促和落实措施,使党委议事和决策过程置于封闭半封闭的状态下,因此失去决策的民主性基础和科学性保障,也难免导致滥用权力和决策失误。有鉴于此,必须逐步建立健全决策论证机制和评估机制,参照基本建设工程的做法,对党委决策这一系统工程进行必不可少和周密、科学的可行性论证,进行投入产出的效益评估,以期取得决策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5、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监督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建立起这方面的制度,是对主体决策行为一种有力的约束。调研中感到,目前地方党委基本上尚无这方面的专门制度。郴州市委出台的《郴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规定》涉及了决策者的责任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内容,这是一个进步,如能将这方面的内容分离出来成为专门的制度,就更清晰明了和便于操作。一些同志反映,党委决策作为集团决策,决策责任的区分难度较大。我们认为,通过认真调查研究,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一些同志还反映,对决策的监督应是全过程的,不能只在事后进行,事后虽然要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更要注意把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监督,避免错误决策的出台。许多同志呼吁,如果出现决策失误,绝不能让损失全由国家“买单”,而责任人一走了之,甚至易地提拔。必须尽快建立起决策失误追究制,毫不留情地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建立健全党委和其他决策主体的职能分工及沟通协商制度   在一个地方,并存着若干决策主体,除党委外,最重要的还有人大、政府,政协作为参政议政的组织,在决策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一个时期,一些地方曾出现“党委挥手,人大举手,政府动手,政协拍手”的现象。这种现象必须防止和避免。毛泽东早就告诫过,我们党不能重复国民党“以党治国”的错误。我们应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用制度规范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职能,同时建立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重大事项的协商沟通制度。做到分工但不分家,合作而不混淆,以形成一个地方决策系统的整体最佳效益。